林禧顺这辈子,最痛恨的,就是赌博。
可偏偏,走了狗屎运,进入到时停界的他,又摊上了一个叫做“幸运”地特性。
最讨厌地东西,变成了他唯一能改变命运的手段。
多可笑啊。
不过也正因为这个特性,一直在学校里处于边缘透明地他,成了附近几间高中,共同拥簇地老大。
卡里地钱,也足够在这个既富裕又贫穷的土地上,恣肆挥霍一辈子。
象征性的喝了碗粥,林禧顺戴上耳机,“我吃饱了。”
林福夹起一大筷牛肉,一口塞进嘴里,伴着白粥吃的津津有味,“吃饱了就去把碗洗了,学习不行,身体不行,眼力还没有吗?”
仿佛没听到一样,林禧顺回到自己的小破房间,望着发霉的天花板,神游万里。
三下五除二把冷盘的牛肉吃了干净,林福剔着牙,对林达禄颐指气使道:“别跟你哥呢小畜生学,什么东西,回头记得把碗洗了啊。”
说完,林福从生锈的铁盒子里摸出两张皱巴的百元钞票,出门了。
想都不用想,一定是去某间昏暗的小赌场,解瘾去了。
林福走后,林禧顺把耳机随手扔到床上,拉开门,看着从小生活在阴暗中的林达禄,问道:“他走了?”
林达禄把林禧顺剩下的粥喝光后,点头道:“嗯。”
看着屋里的一地狼藉,林禧顺叹了口气,说道:“把衣服穿上,哥带你出去吃。”
听到“出去吃”这三个字,林达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真的!?”
林禧顺把背心扔到林达禄头上,笑道:“今天中秋节,吃顿烧鹅饭不过分。”
林达禄立马从地上弹起来,两秒钟就穿好了那件老背心,“要多加卤汁!”
看着已经要比自己还高的弟弟,林禧顺点头淡淡笑道:“好。”
一直到今天,林禧顺的拳头,已经比世界上99。99%的拳击手都要硬,身体的抗击打能力,也已经超越了无数历史上有名的格斗选手。
但面对林福的时候,林禧顺依然没有勇气,说出一个“不”字。
刻在骨子里的惧怕,压得林禧顺喘不过气来。
装作没有听到,已经是林禧顺面对林福时,能做出的最大反抗。
把几乎没有防盗作用的破门锁好,林禧顺看着昏暗的楼道,暗暗发誓。 “总有一天,我会带着达禄离开这个家,离开你。”
林禧顺知道,现在的自己,未来一片光明。
就算是去当打手,都能成为世界最顶尖的那种。
阴暗潮湿的房间,酗酒暴力的父亲,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和自己的生活say goodbye。
但林禧顺也知道,自己人生中第一束,也是唯一一束光,已经被自己亲手掐灭了。
好不容易打开的心门,脱下的枷锁,却因为自己的一时脑热,把一切都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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