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义府之奸,迫以求伸,用王德俭之谋,请立武氏,一旦超擢相位,而无忌不能不坐受其穷。然则为相臣者,不能平情以审法,持法以立断,徒挟恶恶之心,大声疾呼,頳颜奋袂,与小人争邪正,以自祸而祸guo也有余。好恶赏罚,治乱之枢机,持之一念,岂易易哉!
韩魏公之处任守忠也,其气不迫,而后其断不疑,函之从容,而决之俄顷,故守忠弗能激出以反噬。申屠嘉一失之邓通,再失之错,皆疾恶甚而无持重之断,以一泄而易穷也。刘公之言,为万世大臣之心法允矣。
三
至弱之主,必有暴怒;至暗之主,必有微明。
使弱以暗者,必无偶见之明、无恒之怒,则巨奸犹不测其所终,而未敢凌乘以逞;明乍启而可蔽,怒忽动而旋移,然后伎俩毕见,可迫驾其上而无所复忌,君子之欲辅之以有为也,难矣。
而抑有道焉:苟知其明之不审而怒之易移,则豫防其明与威之不可继,而因闲抵隙,徐以养之,使积之厚而发之以舒,庶乎其有济矣。
即其不济,而在我有余地,以待他日之改图;在彼无增长之威,以成不可拔之势。故惟慎重以持权者,能事昏主、宰乱朝,而消其险阻,斯大臣之所以不易得也。
高宗以厌祷故怒武氏而欲废之,使其废也,社稷之福也。虽然,废后大事也,恶有倏然怒之,倏然言之,而即倏然废之者乎?倏然言之,即可倏然废之,则其人虽不废,亦无能害于国凶于家矣。
悍狡如武氏,而可以偶然之忿黜之须臾乎?懦夫之懦也,惟其忿怒偶发而悻悻不能俄顷待也,暴雨之盈沟浍,操舟而汎之以指江海,上官仪之不审,愚亦甚矣哉!
使于此持重以处而渐导以机,从容谓帝曰:后之不可为天下母,臣等固知之而未敢言也,今幸上知之矣,而固未可轻也,姑宽之以观其骄,渐疏之以观其怨,斟酌于心,而正告群臣,悔前此之过,然后正祖宗之家法,与天下共黜之,臣且达上意于公忠体国之大臣,咸使昌言以昭天下之公论,今未可以一纸诏书快须臾之怒也。
如此,则高宗之志可渐以定,武氏之恶可察而著,忠直之言可牗而纳,佞幸之党可次而解,而懦夫易消之怒,以无所发而蕴于中,武氏之涕泣无所施,而危机自阻。其终废也,社稷以宁,即不终废也,亦何至反激其搏噬、劫群臣以使风靡哉?上官仪之不及此也,识不充,守不固,躁率而幸成于一朝,丧身殃国,仪欲辞其咎而不能矣。
虽然,论者曰:“彼昏不知,不可与言,仪之不智以亡身,与京房等,则非也。身为大臣有宗社之责焉,缄口求容,鄙夫而已矣,仪忠而愚者也,未可以苛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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