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圣人之道:有大义,有微言。故有宋诸先生推极于天,而实之以性,覆之心得,严以躬修,非故取其显者而微之、卑者而高之也。
自汉之兴,天子之教,人士之习,亦既知尊孔子而师六经矣,然薄取其形迹之言,而忘其所本,则虽取法以为言行,而正以成乎乡原,若苏威、赵普之流是已。
苏威曰:“读孝经一卷,足以立身治世。”赵普曰:“臣以半部论语佐太祖取天下。”而威之柔以丧节,普之险以斁偷,不自知也,不自媿也。以全躯保妻子之术,为立身扬名之至德;以篡弑夺攘之谋,为内圣外王之大道;窃其形似,而自以为是,歆其荣宠者,众皆悦也。
挟圣言以欺天下而自欺其心,阉然求媚于乱贼而取容,导其君以欺孤寡、戕骨肉而无忌。呜呼!微有宋诸先生洗心藏密,即人事以推本于天,反求于性,以正大经、立大本,则圣人之言,无忌惮之小人窃之以徼幸于富贵利达,岂非圣人之大憾哉?
普之于论语,以夺人为节用,以小惠为爱人,如斯而已,外此无一似也。威则督民诵五教,而谓先王移风易俗之道,毕于此矣。子曰:“乡原,德之贼也。”
托于道,所以贼德也。正人心,闲先圣之道,根极于性命,而严辨其诚伪,非宋诸先生之极微言以立大义,论语、孝经为鄙夫之先资而已矣。
二
可以行之千年而不易,人也,即天也,天视自我民视者也。民有流俗之淫与偷而相沿者矣,人也,非天也,其相沿也,不可卒革,然而未有能行之千年而不易者也。
天不可知,知之以理,流俗相沿,必至于乱,拂于理则违于天,必革之而后安,即数革之,而非以立异也。
若夫无必然之理,非治乱之司,人之所习而安焉,则min视即天视矣,虽圣人弗与易矣。而必为一理以夺之,此汉儒之所以纤曲涂饰而徒云云也。
改正朔,易服色,汉儒以三代王者承天之精意在此,而岂其然哉?正朔之必改,非示不相沿之说也。
历虽精,而行之数百年则必差。夏、商之季,上敖下荒,不能螫正,差舛已甚,故商、周之兴,惩其差舛而改法,亦犹汉以来至于今,历凡十余改而始适于时,不容不改者也。若夫服色,则世益降,物益备,期于协民瞻视,天下安之而止矣。彼三王者,何事汲汲于此,与前王相竞相压于染绘之闲哉?小戴氏之记礼杂矣,未见易、书、诗、春秋、仪礼、周官之斤斤于此也。
其曰夏尚玄、殷尚白、周尚赤,吾未知其果否也。莫尊于冕服,而周之冕服,上玄而下纁,何以不赤也?牲之必骍也,纯而易求耳,非有他也。夫服色者,取象于天,而天之五色以时变,无非正矣;取法于地,而地之五色以土分,无非正矣。自非庞奇艳靡足以淫人者,皆人用之不可废,理无定,吾恶从知之?其行之千余年而不易者,民视之不疑,即可知其为天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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