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帝既以从子继高祖而立,宇文氏遣高祖之子昌归陈,文帝与侯安都毙之于江,帝之贪位安忍,其恶无所逃矣。所可重伤者,昌之愚而为狡夷投之死地以乱陈也。
昌在关中,高祖屡请之,而宇文氏不遣,持重质以胁陈。高祖殂,乃亟遣之归,知其兄弟必争,则己乘之以收其利。萧纪争而得巴蜀,萧詧争而得江陵,其术两雠,复以试之建业,其情晓然易见,而何昌之不觉也!
侯安都之戕贼行而昌死于道,丧一夫公子耳;宇文氏无一族之援,一使之逆,于己无损也。昌不死,而陈有奉之者,则必求援于己,卷土而奉藩,昌不能违,不复有陈矣。昌何利于此,而徒为宇文氏伥乎?
昌不听而终老于关中,虽居异域,自以梁亡被虏,非投身幽谷如刘昶、萧宝寅之迷也。仲雍断发文身以全孝反而大周祚,则委贽于宇文氏,其又何伤?
晋文公谢秦伯得国于斯之命,岂忘君晋哉?
秦奉已以入,而己制于秦,惠公之所以见获于韩原,文公不屑为也。父死之谓何,而忍利其国,秦人之谋折矣,故晋以宁,而文公终以霸。天命在己,恶知其不为晋文,其不然也,以亡公子优游于南山、渭水之闲,可以全身而不贻祸于宗国,又何怨乎?
或曰:“此仁者之事,非昌之所及也。”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出乎仁则入乎不仁;危其国,亡其身,不仁不可与言,而为人所颠倒,一闲而已。身死则为陈昌,国危则为萧詧,昌不仁而文帝、安都以不仁应之,昌先之矣。
二
国破君危,志士奋兴以图匡复,此决起一朝,无暇豫计其始终者也,豫计则不果矣。虽然,亦有不容不豫计者。乱一起而不知所届,事会之变,未可测矣,所可豫计者,己有其初心,道有其大常也。
或死乎?或弗死乎?死有所为死,生有所为生,变虽生于始谋之外,而心自依乎其初,此之谓豫计。志不定,义不明,以义始,以乱终,利害乱其中,从违失其则,则为王琳而已矣。
孙瑒之始,与琳俱起,本以萧詧引宇文攻元帝于江陵,急于入援,以拯元帝之危,而存梁之宗社;不及而江陵陷,元帝死,事虽不克,而为吾大雠者,宇文氏也。
陈氏攀敬帝以之而又篡之,则其意计不及,忽然之变也,于是而琳志乱矣。外既偪而内复溃,琳乃首施两端,偏奉表于二夷,观望以拒陈,遂受高齐骠骑之命,终为异类矣。而瑒异是,宇文氏授瑒以刺史,瑒誓死以拒,守孤城而不降,使城陷而死焉,瑒得死所矣。
乃陈兵至,周围解,兵力已疲,民情已释,旁徨四顾,故国已亡,而无可托足,乃集将佐而告之曰:吾与王公同奖梁室,勤亦至矣,时事如此,岂非天乎!”乃举州以降陈。非降也,不降而无所归也。救jiang陵拒宇文者,瑒之初心也;陈之篡,梁之亡,非瑒始计所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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