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刘先主之刺豫州,因陶谦也;其兼领徐州,亦因陶谦也。二袁、曹操,皆受命于灵帝之末,吕布、刘表,亦拜爵王廷而出者,唯先主未受命也,而不得不因人以兴。始因公孙瓒,继因陶谦,周旋于两不足有为者之左右,而名不登于天府,是以屡出而屡败。
孔北海知之已夙,而何为不飏于王廷?北海之疏也。败于吕布而归许,然后受命而作牧,望乃著于天下。以义揆之,则受陶谦之命兼领二州,其始不正,故终不足以动天下而兴汉,亦始谋之不臧哉!
及其为左将军,受诏诛操而出奔,乃北奔于袁绍,托非其人矣,而非过也。何也?既已受命诛操,则许都之命制自操者,义不得而受也。结孙权而分荆,夺刘璋以收益,可以不受命矣;可不受命而制自己,故虽不足以兴汉,而终奄有益州,以成鼎足之形。
使其于陶谦授徐之日,早归命宗邦,诛傕、氾以安献帝,绍与操其孰能御之?
而计不及此,孔北海亦莫之赞焉,徒与袁术、吕布一彼一此,争衡于徐、豫之间,惜哉!
十三
张巡守睢阳,食尽而食人,为天子守以抗逆贼,卒全江、淮千里之命,君子犹或非之。臧洪怨袁绍之不救张超,困守孤城,杀爱妾以食将士,陷其民男女相枕而死者七八千人,何为者哉?
张邈兄弟党吕布以夺曹操之兗州,于其时,天子方蒙尘而寄命于贼手,超无能恤,彼其于袁、曹均耳。洪以私恩为一曲之义,奋不顾身,而一郡之生齿为之并命,殆所谓任侠者与!于义未也,而食人之罪不可逭矣。
天下至不仁之事,其始为之者,未必不托于义以生其安忍之心。洪为之,巡效之而保其忠,于是而朱粲之徒相因以起。浸及末世,凶岁之顽民,至父子、兄弟、夫妻相噬而心不戚,而人之视蛇蛙也无以异,又何有于君臣之分义哉?
若巡者,知不可守,自刎以徇城可也。若洪,则姑降绍焉,而未至丧其大节;愤兴而憯毒,至不仁而何义之足云?孟子曰:“仁义充塞,人将相食。”夫杨、墨固皆于道有所执者,孟子虑其将食人而亟拒之,臧洪之义,不足与于杨、墨,而祸烈焉。君子正其罪而诛之,岂或贷哉!
十四
董承潜召曹操入朝,操至而廷奏韩暹、杨奉之罪,诛罪赏功,矜褒死节,而汉粗安。惜哉,承之行此也晚,而王允失之于先也。
当斯时也,汉之大臣,死亡已殆尽矣;天子徒步以奔,而威已殚矣;从官采梠饿死,而士大夫之气已夺矣;故董昭谋迁帝于许,尚惧众心之不厌,而卒无有一言相抗者。
若当董卓初诛之日,廷犹有老成之臣,人犹坚戴汉之心,刘虏怀忠于北陲,孙坚立功于雒阳,相制相持,而允之忠勋非董承从乱之比,操亦何敢遽睥睨神器、效董卓之狂愚乎?
王允坐失之,董承不得已而试为之;为之已晚,而无救于汉之亡,然而天下亦自此而粗定。观于此而益为允惜,诚可惜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