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董仲舒请使列侯郡守岁贡士二人,贤者赏,所贡不肖者有罚,以是为三代乡举里选之遗法也,若无遗议焉。
夫为政之患,闻古人之效而悦之,不察其精意,不揆其时会,欲姑试之,而不合,则又为之法以制之,于是法乱弊滋,而古道遂终绝于天下。
郡县之与封建殊,犹裘与葛之不相沿矣。古之乡三年而宾兴,贡士唯乡大夫之所择,封建之时会然也。成周之制,六卿之长,非诸侯入相,则周、召、毕、荣、毛、刘、尹、单也。所贡之士,位止于下大夫,则虽宾兴,而侧陋显庸者亡有。且王畿千里,侯国抑愈狭矣。
地迩势亲,乡党之得失是非,且夕而与朝右相闻。以易知易见之人才,供庶事庶官之宂职,臧否显而功罪微。宾兴者,聊以示王者之无弃材耳,非举社稷生民之安危生死而责之宾兴之士也。
郡县之天下,统中夏于一王。郡国之远者,去京师数千里。郡守之治郡,三载而迁。地远,则贿赂行而无所惮。数迁,则虽贤者亦仅采流俗之论,识晋谒之士,而孤幽卓越者不能遽进于其前。
且国无世卿,廷无定位,士苟闻名于天下,日陟日迁,而股肱心膂之任属焉。希一荐以徼非望之福,矫伪之士,何惮不百欺百雠以迎郡守一日之知,其诚伪淆杂甚矣。于是而悬赏罚之法以督之使慎,何易言慎哉!
知人则哲,尧所难也。故鲧殛,而佥曰试可者勿罪。生不与同乡,学不与同师,文行之华实,孝友之真伪,不与从事相觉察,偶然一日之知,举刑赏以随其后,赏之滥而罚者冤,以帝尧之难责之中材,庸讵可哉?
其弊也,必乐得脂韦括囊之士,容身畏尾,持禄以幸无尤。又其甚者,举主且为交托营护,而擿发者且有投鼠忌器之嫌。则庸驽竞乘,而大奸营窟,所必至矣。
闻乡之有月且矣,未闻天下之有公论也。一乡之称,且有乡原;四海之誉,先集伪士;故封建选举之法,不可行于郡县。易曰:“变通者时也。”三代之王者,其能逆知六国彊秦以后之朝野,而豫建万年之制哉?
且其后汉固行之矣,而背公死党之害成,至唐、宋而不容不变。故任大臣以荐贤,因以开诸科目可矣。限之以必荐,而以赏罚随其后,一切之法,必敝者也。
封建也,学校也,乡举里选也,三者相扶以行,孤行则踬矣。用今日之才,任今日之事,所损益,可知已。而仲舒曰:“王之盛易为,尧、舜之名可及。”谈何容易哉!
二
乡举之法,与太学相为经纬,乡所宾兴,皆乡校之所教也。学校之教,行之数十年,而乡举行焉。所举不当者罚之,罚其不教也,非罚其不知人也。
仲舒之策,首重太学,庶知本矣。不推太学以建庠序于郡国,而责贡士于不教之余,是以失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