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天河(七下)
回到自己的寝帐,躺在铺着软绵绵羊毛毯子的大床上,薛景仙辗转反侧。这是他在军中渡过的第二个晚上,然而,他却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此地。不仅是因为借着传旨钦差这个差事的光,平白得了许多以往得不到的尊敬。而且是因为安西军中那种轻松、惬意、雄壮威武又充满阳光的氛围,让他浑身上下倍感舒畅。
人天生就是直立行走的物种,即便是乞丐,也不愿接受嗟来之食。在官场摸爬滚打这么久,薛景仙本以为自己早已经忘了尊严是什么模样。而今晚,他却发现自己的尊严还在,并且隐隐有了复苏的迹象。
长远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然而今天,他宁愿冲动一回,.以后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为了不让西域大地像周啸风描述的那样,成为一伙宗教疯子的猎物。更为了写在自己灵魂深处的那个称谓,唐人!
他薛景仙是唐人。无论做县令时的薛景仙,还是读书时的薛景仙,都是唐人。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在治下那些腰缠万贯的胡商面前,始终能高高地仰着头。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他的晚辈,还有成千上万和他一样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心中都充满了骄傲。
我是一个唐人。我大唐的国力,文章,物产以及平头百姓的吃穿用度,都是全天下最好的,世间无其他国度可比。我大唐平定西域这片无主之土,带给地方的是繁容与安宁。而远道杀来的天方人,带来的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实在被自己突然崇高的举动烧得有些兴奋,薛景仙忍不住披上衣服爬起来,借着灯火观赏周啸风赠给自己的弯刀。刀柄上装饰的是几块拇指大的红色宝石,看起来非常剔透。被灯光一晃,就好像有一股流动着的血迹,顺着刀柄淌向刀鞘。而把刀刃抽出来之后,血迹又突然化作一朵朵金色的云彩。卷卷舒舒地布满了整个刀身。看起来神秘而又华贵。
“这个周老虎,还真的如他所说,不让朋友吃亏!”信手抛起一块面巾,薛景仙挥刀将其凌空斩为两段。到现在,他已经不相信,随便一个大食将领,都会配备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了。很显然,周啸风刚才故意夸大了敌人的实力。而至于此人为什么这样做,薛景仙已经懒得去寻找答案了。这把刀带回长安去,至少能卖到一千吊钱以上。但薛景仙绝对不会卖掉它。这将作为人生的一段令人骄傲的回忆,陪伴他过下半辈子。直到厌倦了仕途沉浮告老还乡之后,还能一手拿着宝刀,一手抚摸着孙子或者曾孙的脑袋对他们炫耀,“你祖父我当年,可是在西域打过天方人的。一刀挥下去,就是.......”
正对着刀身上的花纹呆呆的傻笑,寝帐外又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紧跟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将其从幻想拉回现实,“薛大人已经安歇了么?周将军这里有一份礼物让岑某带给大人。不知道大人可愿意今晚就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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