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纳格林镇,用北国的话说,就是被祝福的地方。
当然这里也有个别名,叫做逃婚小镇。
不冻的芬德鲁河穿过歌氏平原后经过的第一个镇子,相传很久前勇敢的流浪骑士拐跑了美艳的歌氏族长之女,于此地成婚。
当故事流传开来,越来越多的人被无视阶级的旷世爱情所吸引,纷纷来此地结婚,见证当初,也见证自己的浪漫爱情。
兰彻打开门呼吸了一口清晨的新鲜空气,听着潺潺冬水伸了个懒腰。
在门口嬉戏的孩童们一见兰彻,纷纷围了上来,嚷嚷着:“探险家大人今天还是要去考察平原吗?能不能带我们去呀。”
兰彻笑着摸摸他们的头轻语:“今天不去了,你们在长大两年,就可以自己去了。”
其中一个机灵的男孩问道:“那我们也能成为探险家吗?长大我不想和爸爸妈妈一样种田或者去当歌氏家族的佣人。”
兰彻哈哈笑着:“那是自然,你们的体术威力无穷,可是给我很深的印象,小布朗克又那么聪明,只要不贪玩,一定会成为有名的探险家的。”
兰彻来特纳格林镇已经一个月有余,除了养伤之外便是研究平原地形和歌氏家族,讨债归讨债,但是如无头苍蝇般去闯,简直就是等同送死。
好在镇子上的居民都是热情好客,而且许许多多都是歌氏家族仆人的后代,随口一聊,自然是奇闻逸事一大堆。
过滤掉一些不切实际的猜想和抱怨,兰彻算是对这个家族了解的**不离十了,倒也不用费劲心思去调查。
真是个诡异的家族,兰彻不禁想道。
几乎歌氏家族封地的所有居民都练习体术《青面鬼》,但这种体术邪门无比,一旦练了便会对其他体术产生排斥,练习任何其他体术都会头晕目眩。
同时不是歌氏家族的人,极少有人能悟出青面鬼的天赋,一旦发现就会被带到歌氏家族里去,成为某个长老的义子。
家族里的人大部分都是近亲通婚,一旦有和外人结婚的,生出来的子嗣都不会被家族承认。
最让兰彻惊奇的是,歌氏家族的族长不是继承的,而是挑选族中极为聪明之人从小培养,什么都教但就是不练体术。
也就是说,如今这个老佛拉,在没有人保护之时,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头。
是不是真切,但听得兰彻心中一阵骚动,之前的伤势在前几天已经痊愈,有调查到今夜歌氏家族会进行大型的集会,不论仆人守备,老人小孩,所有人都得参加,正是乘虚而入的好机会。
既然按捺不住,就马上行动。
兰彻便对着身旁的小孩道:“我的事情耽搁太久,如今要走了,布朗克,你要把大家都照顾好,我会回来看你们的。”
说罢,兰彻将墨袍一披,向着平原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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