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浊酒一杯家万里,寻仙未果归无计……”
时辰遥祭家乡,洒下一杯浑浊的谷酒,面对北方而立,北风撩起了他的头发,在凌乱的飘舞。
“辰子,别感慨了,走吧,阿夫那小子已经准备好,我们随他去所谓的隔壁部落走一趟,也许能探听到什么也说不定……”金戈跑过来叫他。
艳阳升的越来越高,初冬之阳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让人觉得仿佛喝了一壶甘醇老酒。
阿夫整装待发,他把发髻扎了起来,并以白色兽骨饰品束住,黑色的兽皮腰带扎在腰上,眼神清亮自然,显得神采奕奕。
英俊少年,除了文静之气外,平添了一股英姿勃发,对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吸引力不可谓不大。
这次去见自己的心上人,阿夫准备的十分用心,要展现自己最强势勇武的一面。部落崇尚武力,阿夫同样不愿落后于人。
“嗯嗯,这身马马虎虎,看着挺顺眼。”金戈评头论足。
时辰也笑了,鼓励道:“用我们家乡的话来讲,就是一个字——帅!”
阿夫脸红,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但还是十分高兴和期待的。
这段时间接触,他已知晓时辰三人口中经常蹦出的那些词汇是什么意思,比如这个帅,金戈曾跟他粗粗解释说,帅就是狂拽炫酷吊炸天,这种解释,把他听得一愣一愣的,一时对时辰的家乡无比向往,崇拜至极。
时辰双目中含着笑意,瞟向远处,微微一扫,看见一道身影。
一名少女快步走出,青春靓丽,眸光灵动,她身穿兽皮软甲,落落大方,轻盈的行到几人身旁。
“祭雨姐,你怎么……?”阿夫惊讶。
“辰哥,我跟你们去看看,好久没见到雪霓妹妹了。”少女祭雨满头乌发,随意的披着,略带一些波浪和弯曲,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无瑕无垢,十分耐看,有一种野性的美。
她整个人活力四射,步履轻快,像一只美丽的小母豹子似的。
如今,祭雨也早已知道,实际上时辰比她大不少,不是她眼中的同龄人,因此便和阿夫一样称呼他为辰哥。
听金戈说,辰哥好像经历过返老还童的蜕变,才变得如同十四五岁的少年,这令她很好奇,奈何三人都并没有解释过。
“那就走吧,阿夫往前带路。”时辰笑了笑,没有拒绝,他是个非常好说话的人。
大河淘淘,波澜壮阔,向南流去,波浪撞击在岩石上时一片珠飞玉散,气雾蒙蒙。
越向南方,平原一望无际,植被郁郁葱葱,平坦的大地上,偶尔耸立起几座极高峻的山峰,如同画笔,倒插在江河之间。
“我说,这片大地是不是经常被陨石、小行星撞击?海拔差距也太大了,山高到没边,湖深到没底,完全是原始风貌嘛!怪不得古生物如此之多,几乎满地都是!”金戈一边走一边摸头发,摆弄他的大背头,嘀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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