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一般巫族人没什么脑子,就懒得过去了。
毕竟哪里找食物不是找?
他们和妖怪不一样。
在妖怪眼中,人是补品。
但在巫族人眼中,人是和他们一样的盘古道体。
所以吃人就等于吃自己。
这就相当于唐僧不吃长得像人一样的人参果一样。
巫族也是如此。
这个巫族人,他看到一个值守在长城上的人族之后。
再看看自己,发现两人长得很像。
只是一个百十丈高,一个百十厘米高。
是的这个人,是个侏儒。
“啊,兄弟,你是我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啊!”那个巫族人顿时感激涕零地跪下来。
这些人长得的确和盘古大神是一样的。
那是因为女娲娘娘造人时,就参考了盘古道体。
人不可能造出自己完全没有见过的东西。
即便再怎么怪诞,它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人见过的。
“啊,大哥,你是我失散多年的亲大哥啊。”这侏儒别的不说,就是机灵。
他天天在这里镇守。
早知道巫族人的脾气了。
既然这傻子认自己是兄弟。
当然有便宜就占了。
“大哥,我最近修为不够……想借点钱。”
“说什么借,这里有上好的灵艹500斤,你拿着。”
我考。
这灵药论斤吃啊?
人族终于明白了什么是洪荒之主的豪富。
就像大夏人刚刚开门时,终于知道有地方吃肉时,是不吃下脚料,不吃那些乱七八糟的头脚内脏的……
这个侏儒立刻开始拼命讨好。
只是他还是太年轻。
并不知道命运的每一份礼物,都在暗中标定好了代价。
如果是在后世唯物世界,或许这种机灵鬼能一辈子赚到老。
靠着机灵到处赚钱,占便宜,不吃亏。
但在洪荒这个有因就有果的地方,却不行。
于是这一天,他的大哥惹出事来了。
就是说这天侏儒为了展现自己的本事,毕竟亲戚得有来有往。
这巫族虽然憨厚,但你老是占便宜,他慢慢地也会脱敏的。
于是这侏儒就将大哥放了进来。
反正这里,十年八年的无人来。
他的作用其实就是报信。
不是用来抵抗的。
给后面的村子提供收拾的时间。
而巫族人进入长城里面之后。
随后他很快就相中了一个女人。
然后比划了一下.体形。
使用法天象地之术,这在后世是大神通,在这里只是司空见惯的天赋。
他变成普通人大小,然后上去拿一棒子打晕了那漂亮女人,就要带走结婚。
侏儒砍傻了。
赶紧上前拦下。
他说:“大哥你在干什么?”
“我看中了这女子,我要和她好。”
侏儒无话可说。
“你看中了,你就打晕带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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