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重生了三十次,他才想到办法消灭丧尸。
而这一次,那流浪汉果然没有杀他。
正当达弗林暗暗高兴,想要偷偷溜走,直接去找那位光明修女,拿自己的固执之种时,流浪汉却再次出现在他面前。
“这就是凡人的适应力吗?三十次,不,是四十一次的重复,就能找到答案。”流浪汉盯着他,若有所思道。
“什么四十一次的重复,先生,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达弗林连忙装傻。
他确定自己拥有了“土拔鼠之日”的超能力,绝对不想这个秘密被别人发现!
“呵,其实你的智慧不比我低多少,但你能用来观察这个世界的工具,却比我差得太多。”
流浪汉这次有了谈兴,他本来就是一个喜好辩论的人。当然他不喜欢诡辩,因为那对他来说,没有刺激性。
只有来自真实世界,真实逻辑的碰撞与反馈,才能让他感觉到活着的味道。
“什么意思?”达弗林谨慎地看向四周。
“很简单,虽然你是这个闹剧中,唯一有完整记忆的人,但恐怕你每次重来时,都没有注意过时间吧?哦,对了,你只有手机,没有手表。”流浪汉指了指他的手腕道。
达弗林有些迷惑,不明白对方想说什么。
时间,时间有什么问题吗?
“哈哈,其实人与人之间的最大差别,就在于获取信息的能力。就像现在,我虽然没有被选中,然而我仍然能发现这个世界的异常。”流浪汉很是自信地笑道。
他为自己能从那个迷境中摆脱出来,而感到非常自豪,因为这意味着他战胜了一个未知的强大存在。
对方太强了,他第一次真身面对这样强的存在,他感觉自己的异种甚至都在瑟瑟发抖,让他感到无比的刺激与真实。
达弗林还是一脑袋迷惑,他唯一能明确的,就是对方很可能发现了自己处于时间循环之中!
“你还听不懂吗?让我来慢慢告诉你。”流浪汉缓缓说来。
“你和我,还有周围的人,都被一个强大者,或者说神,拉入了一个迷境。这么说吧,对方可以截取一秒之内,周围数百万平方公里的所有人物、建筑、天空……等等一切时空信息,然后用它们编织一个时间流速是十年的循环迷境。”
“而你,就是这个循环迷境的主角,你每次都可以保留上一次在迷境的记忆;而我只不过是一个有着特殊能力的配角,神每次都会让我遗忘在迷境中的记忆。”
“然而这个迷境还是有一个小小的漏洞,那就是每次循环结束后,它都会等待一秒后,才会重开。于是刚刚开始时,我就有着一秒的清醒时间,然后我就把这一秒的记忆存储起来。而循环本身又会消耗一秒的现实时间。”
“于是刚刚循环再次开始时,我就有了41秒不连续的现实记忆。然后我发现了异常——这个迷境一直是以82秒之前截取到的场景信息来布置的,而我有着整整41秒的不连续未来记忆!”
“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感到脑子很烦的原因,因为我的记忆不完整。”
如果闻人升听到这个流浪汉的话,肯定会大加赞叹。
小幻是个大懒蛋,布置幻境加速时,怎么可能像他这样的完美主义者,事事都考虑清楚。
她留下的漏洞很多很多,毕竟她是为了玩,不像闻人升,是为了干正事……
比如截取一次场景信息,她就一直用下去,又比如她为了让配角们遗忘幻境中的记忆,随随便便就借用神秘之种上铭刻的神秘遗忘术,那可是闻人升才学会不久的技能。
又因为闻人升说过,这种加速幻境会对人的脑子造成负担,所以她才会留给那几个角色一秒的现实休息时间,省得他们疯了……
这也是被那个流浪汉发现异常的关键所在。
她当然不可能将几百万平方公里内的所有信息都弄进来,只有和主角达弗林相关的几个人,才会进入幻境,成为表演者,其他人和物都是幻象。
即便如此,也是在闻人升的神秘之种加持下,享受四十几倍的被动增幅,她才能有这种能力。
当然流浪汉并不知道这一点,他仍然在达弗林的震惊中,无比敬畏地说道:
“这是神才有的能力,而你,就是得到神之青睐的人!”
“你说,我还会杀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