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子。”貂芳道。
包厢正中的圆桌是固定在地上的,挪不动,四人便动手去挪房间一角摆放茶具、酒杯的一只斗柜。
急匆匆地搬动之下,斗柜上的杯子掉落,碎了一地。
终于,在歹徒们赶来踹门之前,几人将柜子挪到门口,堵上了门。
“开门!”
“吴端!滚出来!”
“你小子完了!”
门撞在斗柜上,发出嘭嘭的声响。
闫思弦拿身体顶住斗柜,以免门被撞开。
“警察怎么还不来?”吴端也加入了顶门的行列。
冯笑香和貂芳哪儿敢让他出力,两个姑娘不由分说便将吴端拽到了一边,自己顶了上去。
貂芳还开玩笑道:“这是来报复警察的?阵仗挺大,可也太不专业了吧?”
吴端提议道:“什么来路的?问问?”
闫思弦赞成:“嗯,问问。”
于是他对门外喊道:“哎哎!你们!找吴端啥事儿?”
“你他妈瞎?!老子来取他狗命!”
闫思弦气乐了,吴端的狗命是旁人能取走的?开玩笑。
他又问道:“他是警察,我们都是警察,你们知道吗?”
外面的声音明显停顿了一下。透过门缝,闫思弦看到了几张面面相觑的脸。
但很快,那答话的人又道:“草!杀的就是警察!”
显然,这群乌合之众受人指使,且指使他们的人并未告诉他们实情。他们是刚刚才知道自己跟警察杠上了。
乌合之众的可憎之处在于,胆子往往很大。
比如只有一个人的时候,让他去袭警,他是万万不敢的,可若是纠集了一群人,那便没有什么不敢做的。
但乌合之众也有可爱之处,一群处于低智商水平的人所构建的群体智慧,总是蠢得惊人。
比如现在,闫思弦语重心长地对门外喊道:“你们可想清楚!警察快来了!袭警不是闹着玩的,别被个别人带跑偏了!”
这句话成功将门外的乌合之众分割成了两个阵营。
个别人和大多数。
个别人为了稳定军心,大声叫嚷着。
“别听他的!他骗咱们呢!”
“把他们救出来!好好收拾一顿!”
……
大多数人已经萌生了退意。他们就是再傻,也能算过一笔账来:为一件不明状况的事坐牢,不值得。但碍于哥们义气,他们不能退缩。
毕竟,混社会靠的是口碑,认怂,尤其是当众认怂,以后还怎么混?
所以,大部分人选择硬撑着。
硬撑的结果就是,混混们虽然还杵在门口不肯退却,但撞门的力道和频率明显降低了,一些一开始叫得很凶的人,此刻叫声依旧不减,但撞门的时候不过象征性地把自己砸在门板上,动作夸张。
仅限动作夸张而已。
“警察!警察来了!”
不知谁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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