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救出之后,媒体开始采访参与营救的有关人士,进行营救行动大揭密。同时《读卖新闻》等报纸对人质不顾劝告去危险的地方大加挞伐,认为他们的行动给国家带来了严重损失,甚至提出人质应出一定费用,对人质家属要求政府满足武装分子的要求从伊拉克撤军的主张猛烈抨击。
只有《朝日新闻》为人质辩护,同时对派兵伊克提出质疑。这似乎表现出所谓的“新闻自由”。其实,这里也是反映了日本民众两种不同意见,反正已过了关键时刻,属于痛定思痛的反思,各抒己见,可以使事情越辩越明,是一种正常争论。
日本法律规定:只有日本人才能办电视台,这很明显是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除此之外,法律中几乎没有关于报道内容方面的规定。但事实上,每家媒体都有自己的指针,决定它们处理突发事件的态度,日本n.h.k就是如此。
日本1925年开始成立电台,建电台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服务。1923年,日本发生历史上最严重的震灾关东大地震,在那场灾难中死者失踪者为14.2万人,倒塌的房屋25.4万座,47.7房屋化为灰烬。有些人因为信息不灵找不到避难地点而受害,有的人受流言蜚语的蛊惑,这些充分说明信息畅通的必要性。因此nhk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在灾难突然来临时向国民通报信息,保护国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使命。提供灾难信息,不是为了传达恐怖,而是要告诉人们如何做才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从防灾的角度处理问题。
日本现场转播非常注意不向观众传达恐怖。2004年6月初,一名小学6年级女生杀死同年级同学;10几天前,两名小孩被一名60多岁的老头拐走,杀害后扔进河里,警察在河里找到了两名小孩的尸体;日本是一个火灾多发的国家,发生火灾时,老年人腿不利落,常有人被烧得面目全非,所有这些新闻,电视和报纸都没有出现尸体,目的是不给人们传达恐怖。 相反,很多情况下都是把死者生前的照片拿出来,面带笑容。
但上诉这些还不能说明为何报道中没有警察被杀,因此我又把注意力放在了日本媒体对于政治军事领域的报道。结果如出一辙,但更令我诧异。
根据我所查到的资料,媒体现场报道泄密的情况在日本一般不会出现,日本政府有关部门都有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有突发事件时,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和领导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把事情的原委向记者说清楚。记者不明白的地方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发问,但一切并无机密可言,一般的新闻都是通过这种形式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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