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白天,学生们都在学校里面上课,此时的精品街街道上稍显冷清,偶尔有三三两两的人骑车或走路穿过街道,临街商铺也冷冷清清没几个人。
不少店铺的门口放着音响,都放着最近正流行的那些歌。
裴清溪没音乐细胞,既不喜欢唱歌,也不喜欢听歌,对流行歌和当红歌手都不了解,但这并不妨碍她欣赏那些浪漫唯美的歌词。
这一年,陈奕迅的《好久不见》刚发行。
裴清溪照例不会唱这歌,试图学过但是却始终唱不对调,她疯狂迷恋这首歌的歌词,也更加迷恋陈奕迅淡定落寞却又充满沧桑感的沙哑声音,唱出来的这首凄美情歌。
没经历过,自然不懂其中酸辛。
但是一首好的歌,恰在于它能冲进心灵,即便不懂其中滋味,也能被带到歌词的意境中。
不知不觉,就跟着音响哼起了《好久不见》: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想像着没我的日子
你是怎样的孤独
拿着你给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条街
只是没了你的画面……”^完\美*小\說\網 . 2 2 P Q . C O M
哼唱的声音很低,但是足以让男生听见,他显然特别讶异,侧过头看着女生,问:“你很喜欢这首歌吗?”
歌声戛然而止。
点头,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最开始其实喜欢的是这首歌的歌词,可是后来听了几次,又觉得歌唱得也好听,所以就学唱……”
男生笑了笑:“挺不错,比之前唱得好多了。”
裴清溪自然知道他指的是什么,说她唱的这首歌比唱《拥军秧歌》好多了。
汗颜。
哪里比之前好了?还不是一样跑调!
“能不提《拥军秧歌》吗?”裴清溪瓮声瓮气的冲他抗议,“我特心塞。”
男生很不厚道,又噗嗤笑出声。
这个人!
裴清溪心情有点儿郁闷,扭过头不搭理这个一脸笑意的男生,瞅着沿途的那些商铺,透过玻璃橱窗看五颜六色的丝巾,或者精致的小挂饰。
奈何男生的杀伤力实在太大,这些箱包丝巾挂饰再好看,却总觉得好看不过男生的笑颜,不止一次看到过他嘴角的唇花,浅浅一笑的样子似乎带着某种莫名的魔力,让人轻易挪不开眼。
若无其事的偏过头,裴清溪仰头偷瞥了几眼身侧的男生……
不想却被傅子恒抓个正着。
“……”想到男生如一湾清溪的澄澈眼神,其中蕴含着似有若无的笑意,裴清溪紧紧抿着嘴唇,过了好一会儿,才郁闷的出生说话,“我刚才就是想问问你,到医院还要多久……”
不过,说起来他们貌似真的走了挺久,学校到三医院有这么远的距离吗?
老傅不是说,咱们学校到三医院距离挺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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