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所有的穷小子发家史一样,孙函二十二岁时娶了比自己大十五岁的老婆,之后在老婆的资金帮助下才做起了餐馆的生意。他在事业上发展得非常好,一间餐馆很快就变成了连锁店,包大同遇到他的地方就是总店。
人们通常认为这种婚姻的感情基础不牢靠,年轻的老公发达后肯定会很花心,会背着老婆干点偷鸡摸狗的事,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孙函在对待女人的问题上很是洁身自爱,几乎没传过任何花边新闻。
实际上,他对女人几乎是冷漠的,时常有厌恶的态度,员工犯了错,即使是最美貌的女服务员含泪哀求,他也缺乏怜悯,倒是和他老婆相处还融洽。
另外他似乎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夫妻两个很平凡又很成功的生活着,看不出任何与众不同的奇怪地方,直到一周前他生了怪病。
“你怎么知道是怪病?”包大同打断花蕾绘声绘色的讲述,心里怀疑他是否应该出一本幻想类杂志更适合些,“说不定就是一般的急病,所以他从发病到死亡不过才一周的时间。这种事很多,再说他虽然才三十岁上下,但比起才出生就夭折的人,不算最年轻的离世者。”
“我当然有其他证据。”花蕾瞪了包大同一眼,怪他不相信自己:“孙函和他老婆都会开车,但为了摆谱,平常出入都带着司机。可是孙函生病的时候,却偏偏不让司机跟着,这不是很奇怪吗?而且我听店里的八卦员工说,偶尔听到孙函夫妻两个争吵,好像是孙函要看地下医生,他老婆坚决反对。他们那么有钱,为什么不去医疗设备最好的医院,非要找个连执照也没有的江湖郎中?而且,一个员工曾经看到孙函吃奇怪的药粉,当他被人看到,就立即藏起药来,还发了很大的脾气,把那个员工炒掉了。还有还有,孙函生病后,他们夫妻两个好像非常害怕,超过了对疾病的怕,似乎是怕其他可怕的事。这些不说明问题吗?”
包大同边听边点头,花蕾以为他同意自己的观点,谁想到末了他却说:“不用找地下医生,我就知道他得的什么病。”
“什么病?”小夏超级好奇。
“一定是加强凶猛版的性病。”包大同道:“越是有钱有势的人,就越怕这些丑闻。所以他才不敢让人知道,要看地下医生,吃奇怪的药,并且隐瞒事实。这很好解释,有什么难?”
“孙函不好女色啊。”花蕾不同意包大同的说法。
“难道不可能是他掩饰得好吗?这世界上道貌岸然的人多了。花骨朵,你还太天真,不懂得人类是最擅长伪装的。”
“这个我同意大同。”小夏插嘴。
“那他们夫妻为什么显得非常恐惧呢?再说,现代医学如此发达,如果――如果是那个病,完全可以治好的,现在连爱滋都可以控制了。”花蕾不服气地提出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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