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祥可以说是风光了大半辈子,在没退休前,他是三山市最强大的地方实力派。
退休了,在市里头还有一定的影响力,他的子女没再从政,而是做起了生意,而他的子女是怎么做生意的呢?就是和张家人在一起做生意。
郭明祥在面上不断支持江海集团发展壮大,而张家人则在暗中扶助郭明祥的子女做生意赚钱。
这种深度捆绑到头来都没法认定郭明祥存在受贿行为,所以说,权钱交易是一种最低端的**,高段位的**那都不叫**,因为在法律上惩罚不了它,怎么还能叫**?
但它确实是**,西方的政商旋转门是一种高段位的**,人家是合法的,所以有人就说西方没有**分子,你看人家多清明。
是啊,**合法化了,哪里还有**啊。
有着合法的**手段,谁还会傻乎乎地去做违法的**?收受别人钱财这种低端的**,只有傻子才去做。
郭明祥的这种**那就有点类似高段位的**,我不直接收你钱,但你通过其他途径对我进行利益输送,而且输送利益的方式看起来是合法的。
张江海的子女与郭明祥的子女一起做生意,他们一起成立了私人企业,成立私人企业后便与江海集团进行关联交易,江海集团给新成立的私人企业进行利益输送,赚钱后,利润从法律上归于私人企业,而不是归个人。
如果将来案发了,郭明祥的子女会说,我参与公司经营了,我赚的钱是我的辛苦钱,不是好处费,与我父亲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没有什么招吧?
真没法认定郭明祥在受贿。
如果从法律上认定郭明祥没有受贿,那么就能说政治清明吗?肯定不能,因为老百姓的眼睛雪亮着呢,你爹是领导,你做生意发了财,这里面没有**才怪了呢。
法律是有漏洞的,西方的议会经常出台法律,可是就是不出台一部禁止议员在退休后或者离职后去企业任职的法律,法律是议员制定的,他怎么可能制止一部不利于自己的法律?
由于张家人与郭明祥之间的复杂关系,综合调查组慢慢理清了,江海集团企业之间的关系,认定有几家企业在成立的时候有江海集团注资,因而这些企业应当属于集体企业,而不是个人企业。
至于说郭明祥的子女,综合调查组查清他们在当初的投资来源于借款,而借款又是江海集团给作的担保,做的是无本生意,而江海集团之所以会给郭明祥的子女进行担保,是看在郭明祥的面子上。
根据纪律规定,领导干部的子女经商是要受到限制的,而郭明祥在这方面做的不够,因而报省纪委处理,省纪委对郭明祥立案审查,最后给郭明祥严重警告处分。
张志涛涉黑一案,经过侦查起诉审理,张志涛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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