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螺旋式下降的社会不是好社会?
人不论是高低贵贱,都知道做好事,有的人即使是坏人,但他也知道做好事是好的,只是不想做,不愿意做,做不了。
也就是说,人肯定是要向上的,不论是经济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要向上,而不是向下。
比如有钱人还想有钱,学问高的人还想学问高,权力大的人还想权力大,没有说有钱了,想没钱,有学问了,还想当文盲,有权力了,想放弃权力。
因而,失足女也不想做失足女是不是?地狱的大门一打开,里面的人肯定想出来。
然而现在要合法化了,说你做失足女不违法了,可以安心做失足女了,说做失足女与在写字楼做白领没有什么不同,这样真的好吗?
如果仅仅是这样,还不能充分说明这个事情的本质,可以这样想一想,依着合法化的逻辑,以后还可以合法化很多东西。
毒和赌也可以合法化,活跃经济嘛,尊重人性,人都有使用自己身体的自由,那吃毒也是自己身体的自由吧?还有赌博更不用说了,只是花钱而已,花自己的钱去赌博碍别人什么事了?
只要打开了地狱的大门,打开了人类向下的通道,那就是一条道走到黑,最后整个人类彻底堕落,最后进入暗黑社会。
因而就像普通人一样,一旦一些不好的习惯不能及时纠正,最后吃到苦果的一定是自己,有人就想打开潘多拉的盒子,不是蠢就是坏。
黑与白,恶与善,自古就泾渭分明,有人非想将其混淆,想标新立异,或者故意毒害他人,其心可诛!
石云涛觉得繁荣娼盛就是一个灰色幽默,他现在成了方口县的地方主官,不能让出现这种情况。
刘忠也是这个脾气,因而一打击起来,失足女四散逃窜,洗浴中心生意一落千丈。
别人一看见了,便说,这下好了,生意没法做了,都喝西北风去吧。
要说公安局就不该有,不要公安局,小偷的生意一定会很好,公安局一打击,小偷的生意也没了。
以小偷为业的人也不少啊,除此之外,还有抢劫的,绑架的,买卖人体器官的,只要公安机关不打击,生意一定很好。
缅北那个地方整天噶腰子的,如果不打击,电信诈骗的生意也很繁荣,一打击,全倒闭了。
还有因为禁止公款吃喝,导致饭店老板的钱难赚了,公职人员廉洁自律了,生意人的工程不好接了,不禁怀念起以前的时光来,觉得过去的年代只要把大把的钱送上,然后就能赚大把的钱出来,多爽啊。
当坏人觉得坏是一种正常时,好人就变成了异己分子,从而找出各种理由来,好让好人没法做下去,偏偏有人善于蛊惑人心,兜售歪理。
刺破了脓疮,当然会流出脓来,这个是必然的,难道还能说把脓疮刺破了,脓流不出来?那说明就没根本真去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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