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2十5日下午3时,临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第1法庭开庭审理何中平涉嫌非法行医1案。
严正军担任审判长主审本案。
临海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余松平支持公诉。
张小宝作为何正平聘请的辩护律师参与庭审。
“……被告人何中平在不具备个体行医证的情况下行医,而且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两次处罚后,仍然我行我素,视患者生命如草芥,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人余松平用凝重的语气宣读着起诉书。
“被告人何中平,公诉机关指控你犯非法行医罪,你是什么意见?”审判长严正军问。
“我没有非法行医,当时刘翠兰到我处只是问1下身上的小红点怎么处理,我告诉她回去用盐水或大黄煮水洗56次就好了,她只洗了1两次没好,就来找我,和我吵起来,就到卫生局投诉我。”何中平淡淡地说。
“辩护人什么意见?”严正军把目光移到了张小宝的脸上。
“辩护人认为,本案指控被告人何中平犯非法行医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果说指导几句常用的治病方法就构成非法行医的话,农村中上了年纪的人经常会这样做。他们是否都构成非法行医?按照法律规定,犯罪是最严重侵害社会秩序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底线。不能动不动就构成犯罪,这样有违犯罪的实质要求。”小张道。
“根据辩方的申请,传证人刘翠兰出庭作证。”严正军下达了法庭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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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立即到庭外把刘翠兰带进了法庭,示意她坐到证人席上。
“证人刘翠兰,你为什么要找县卫生局投诉何中平?”张小宝问。
“他教我那个法子不管用,我1生气和他吵了几句,就到卫生局投诉他了!实际上何医生没有对我进行任何治疗。”刘翠兰简单地回道。
“既然他对你没有任何治疗,你为什么叫他何医生啊?”公诉人余松平问。
“嗯,因为他是个好人……他还治好了我的头痛,哎呀,领导,你不知道我这头痛,痛起来可要命了,找了多少医生都治不好啊。他还治好了很多很多的人……”刘翠兰好像是受到了某种启发,她不顾张小宝不住地向她使眼色,继续讲道:“我们附近有很多疑难杂症都是他治好的。张律师,你瞪我干什么?我说的都是实话,我们村还有1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那膝盖是又肿又疼,走不了路,请何医生这么1治啊,神了……”
“还有哪些病人被治好了?”余松平继续发问。
“反对,”张小宝举手说道:“请法庭制止公诉人诱导性发问。
“反对无效!公诉人是正常行使诉讼权利。”严正军敲击法槌回应道。
“噢,没有了!不好意思,我说完了。”刘翠兰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话说得有点多,赶忙打住了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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