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申请人约谈室。
“李律师,你的这些录音磁带我们认真听了一下,都录得不太清楚,证据有瑕疵啊。”检察员万子湘直截了当地对阿蛮说。
“基本内容还是可以听清楚的,我感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林志没有作案时间。这些录音内容能够反映出林志当天晚上是和花狐狸张花花,一直睡到凌晨三四点钟才回去的。而这个时间张巧巧已经遇害了。”阿蛮申辩道。
“据我们了解,你派去取证的这个陈律师似乎与证人张花花还有些不正当关系。”万子湘说。
“这个情况我们倒不太掌握,我们也不清楚这方面的事情。”阿蛮有些疑惑地说。
“他对象张桂儿已投诉到云滨市司法机关了,这件事影响很大。所以我们知道这个人。至少他对象张桂儿是这么说的。”万子湘说。
“既便如此,调查人的人品不影响他所取证据的法律效力啊!”阿蛮还是争辩道。
“李律师,既然陈兵和张花花之间有暧昧关系,陈兵就有可能采取非法的取证手段。取证的手段也会影响证据的法律效力呀。我头几天和处室的领导商议过,领导的意思是,张花花能出庭作证,或者到我们这谈个话,我们就决定抗诉。否则——”万子湘有些欲言又止。
“这不太可能,证人害怕得罪人,基本上都不愿意出庭作证。这也是目前很多案件的实际情况嘛。更何况这些录音资料的内容还是比较清楚的。如果你们认为这里面的录音。不是张花花的。也就是你们对证据内容的真实性有异议。那么可以传讯张花花进鉴定。”阿蛮没等万子湘说完,就抢着说道。
“那这样吧,李律师,我再和领导商议一下。你们也做做证人的工作,尽量让她到我们这边谈个话或者出庭作证。你看怎么样?”看起来,万子湘已作了最大让步。
“好吧,万检。我再回去尽量做做证人的思想工作。”阿蛮也只好如此,起身告辞。
刚走出检察院的大门,阿蛮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他立即接通了电话。手机里面马上传来了张桂儿怒气冲冲的声音:“表哥,我现在已经把陈兵告到市司法局了。你能不能给我注意一点,只要发现陈兵和花狐狸在一起,就打手机告诉我。”
“表妹呀,这个事我也无能为力呀,因为我不可能每天都看着他呀。你说的这个事不大现实。”阿蛮很无奈的说。
“是的,表哥,这我知道。我的意思是你只要发现他有什么可疑之处就打我手机。”张桂儿仍然是不依不饶的说。
“实在不行的话,能不能考虑离婚呐?”阿蛮在电话中试探着问。
“表哥,这样就太便宜陈兵了。我们现在都有两个孩子了,而且孩子都不小了。他离了婚,那孩子咋办呢?”张桂儿为难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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