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光是上大学,如果再继续往前回想,仍然是一片空白。而且想的越多,脑袋就越觉得难受。
这让霍不凡有些迷茫,为什么想不起来了?
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从重生开始,竟然从来没有思考过之前的事情。
好像所有的注意力和心思,都放在了宁雪晴身上。
唯一能记清楚的,就是和宁雪晴在医院认识,然后相恋,最后结婚。
再之前呢?
别说在哪上大学了,就连家里人是谁,他都不知道。
自己是孤儿出身这个讯息,还是听宁雪晴说的,究竟是不是个孤儿,或者说父母怎么去世的,同样记不得。
至于亲戚朋友,那就更是连个影子都看不着。
即便自己是个书呆子,即便自己是个孤儿,可是也不该把以前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吧。
潘思米看出他的异样神情,便问:“你怎么了?问你在哪上大学而已,干嘛一副吃了苍蝇的样子。”
霍不凡抬头看她,过了几秒钟,然后问:“如果我说自己记不得了,你信吗?”
“你不想说就算了,干嘛用这么蹩脚的理由啊,你觉得我信不信?”潘思米没好气的道。
“我自己也不信。”霍不凡端起酒杯,再次喝了一口。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对李书恒好像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丧失记忆,他重生后能记得和宁雪晴相识相恋的过程,怎么会记不得再往前的事情呢?
倘若是个普通人,也许会认为这是重生的后遗症。
就像一个人出了车祸,患上选择性遗忘症一样。
但霍不凡不是普通人,他来自于一个顶尖财阀家族,更是这个家族站在最高峰的人!
如此人物,从来不会小看任何事情。
努力回忆着自己记忆的起点,霍不凡只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宁雪晴的时候,还躺在病床上。
那时候,宁雪晴正拿着棉签帮他湿润嘴唇,犹记得当初第一印象,便是遇到了真正的天使。
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温柔。
为什么躺在病床上?得了什么病?
这些都没有答案,更想不起来。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是宁雪晴帮他湿润嘴唇?这说明两人在更早之前就认识了,可怎么认识的,却一无所知。
霍不凡再次抿了第三口酒,这件事的背后,似乎有些不寻常。也许,自己应该回去问问宁雪晴,当初发生了什么。
“喂,说好一起喝酒聊天的,你自己在这喝个没完是怎么回事啊!”潘思米说着,拿起酒瓶又给霍不凡倒了将近满杯,道:“既然这么喜欢喝,那多喝点,我陪你,干了!”
说罢,她仰起脑袋,一饮而尽。
无论任何一种酒,用这种驴饮喝法,就喝牛嚼牡丹一样,品尝不出其中的滋味。
放在平时,霍不凡可不会管你喝没喝完,他该怎么喝还是怎么喝。
但是今天,霍不凡没有这样做。
他现在的思绪有些乱,心情也比较复杂,莫名其妙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处于失忆状态,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而且直觉告诉他,失忆和重生并没有多大关系,否则的话,不会只记得病床上醒来的第一眼了。
这件事,未免太过巧合。
因此,当潘思米一饮而尽后,霍不凡也端起杯子,咕嘟咕嘟喝了下去。
他不在乎酒有多少,论酒量,能和他比拼的人不多。
霍家的人有酒量,也有酒胆,按照老祖宗的说法,你可以把我喝死,但是想让我认输,那不可能!
霍家的人,永不服输!
当然了,在这种时候去谈所谓的酒量和酒胆,纯粹是扯犊子。
霍不凡现在喝的是迷茫,不是为了和谁拼酒。
而潘思米,也乐得看他这样猛喝,一杯喝完,立刻又倒了一杯。
她看出霍不凡在过去的事情上,似有什么不妥,便没有再聊这些可能会乱人心情的事情,转而说起一些比较容易撩人心扉的话题,比如说梦想。
“其实以前没想过做心理医生,我最想做的是去森林里,开一家酒吧。客人们来到这里,可以喝啤酒,随手就能摘树叶和青草去喂周围的小动物。每天睡着的时候,旁边就有狐狸啊,小松鼠啊,梅花鹿什么的。醒来的时候,会有鸟儿在窗台唱歌,会有大熊趴在台阶上等我喂它蜂蜜,还有狮子在周围散步,没事冲我吼两嗓子。”
潘思米说着,喝着,眼神逐渐迷离。看的出,她并没有说谎,这些可能是她曾经内心深处最纯真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