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孩正是霍不凡之前招聘进来的新员工简思思,而坐在她对面的,则是男朋友宁浩斌。
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宁浩斌转头看了一眼宁雪晴,然后将视线落在女朋友身上,道:“等你自己当老板的时候就可以了。”
“那还不知道猴年马月呢。”简思思撇嘴道:“说实话,我还挺佩服晴姐和她老公的。就那么普通的一个淘宝店,能做到月销量几百上千万,真是太了不起了。”
宁浩斌眉头微微皱起,他是个占有欲和控制欲很强的人,不喜欢女朋友总用这么崇拜的语气谈论别人,尤其是男人。
那个叫李书恒的男人也许确实有点本事,但更多的是占了活动的便宜。
至今为止,从来没有哪个减肥公司或者网络店铺舍得花几百万做这样的活动。否则的话,哪轮得到他们这样红火。
宁浩斌详细了解过霍不凡的底细,知道这是个只知道读书的孤儿,甚至在半年前,还没什么家庭地位,走哪都是被嘲笑的小角色。
现在翻身当了主人,只能说运气好,碰巧做了个符合大众需求的活动。
有时候人运气好起来的时候,挡都挡不住。
至于完全凭个人能力,宁浩斌不相信。
自己从小学开始就是班干部,一直到大学,做了学生会会长。读研期间,更是屡次获得导师高度评价,还为学校起草过多篇论文,获得学界一致认可。
这样的履历,放在任何公司都应该是独当一面的优秀人才。
所以宁浩斌从来没把自己当成一个打工的,他来这里只是觉得福利还可以,又与自己的专业对口。同时,也想看看这家公司到底有什么本事,能把月销量做的如此之高。
简单的来说,宁浩斌是进来学习的。
宁雪晴对他的评价没有错,这个人的野心很大,大到根本就没有在心里尊重过任何人。
无论霍不凡也好,宁雪晴也罢,又或者新希望公司,只是他的一个跳板。
只等合适的时机,宁浩斌便会抽身离开。
他绝对不会永远给人打工,总有一天要自己创业,自己当老板!
所以,简思思的崇拜心理,是让宁浩斌很不爽的,他认为,自己的女朋友唯一的崇拜对象,只能是他才对!
相比之下,简思思的心理就没有那么多的想法。
或许因为从小家境还算优越的原因,对于赚钱,她没有太高的追求。学业优秀,那是天赋。
她最大的理想,是跟随一个有战略目光的老板,从一家小公司,做到淘宝那样的庞然大物。这样,也挺有成就感的。
再说了,公司不是自己的,地位却不一定会很低。
很多大公司的元老,都掌握着一定的股份,是有话语权的。
总而言之,这对情侣的追求不同,上学的时候,还体现不出来。等真正进入社会,开始工作的时候,各自不同的野心和期望,开始慢慢产生了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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