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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秦国国内的两重天

统一的衣服果然加剧了他们的归一感,也许,以前,还有孩子想离开的,但现在人人都拿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虽然,名义上,他们都是刘羲的奴隶,可是实质上,他们是刘羲的子民,奴隶和子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几个路过的秦国青年看呆了,没想到,他们遇上了这么一支少年军队。

从刘羲大营里树出的大旗说名了身份,现在,人们都知道,有这么一支部族,名叫东骑部,他们也许年青,可正是他们的年青,这支部族全身上下出了浓烈的活力气息。

在远处,你可以看见他们在干个不停,是的,一部分人在扒开草,让驴马有草吃,一部分,正在造田,为着春耕做着准备。

还有人,在大力的建着房子,他们用的,竟然是大砖!

同时,他们还在训练武备。

这是一个多么朝气彭勃的部族呀!

可他们还有看不到的,在地洞里面,已经有了一个不小的养兔场,前前后后,刘羲他们抓了两百支左右的兔子,这些兔子会在第二年,生下过十倍的小兔子,两百只转眼间就会变成两千只以上,这是何等可怕的一个数字,只要兔子养得好,刘羲他们就可以有足够的肉了,而不用考虑羊肉什么的。

要知道,肉,始终是一件很珍贵的食品,纵是草原人,也不是天天吃肉的。

刘羲叫住了士兵,他看着这些脸颊潮红的士兵,笑了笑,道:“现在,你们是鸟了,不是菜鸟了。”这是一句玩笑话,但这些孩子们却是露出了激动的神色,他们不是笑,而是一种自傲。

现在,纵是刘羲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有了几分兵的样子。

其实,如斯巴达那样,的确是可以得到强大的士兵,但士兵得到的几率太低了,他们对高品质的士兵要求太高了,这让他们最后走向了极端的灭亡。

刘羲喜欢斯巴达的军事作风,但不喜欢那种愚蠢的顽固。一切美好的东西,一旦僵化了,也就完蛋了,国家法制也是一样如此。不独乎斯巴达。

所以,这样的兵也够用了,在现代社会,刘羲记得很清楚,一个原本的农村小子,只用了两年,就成了一个特种兵,这能说明什么?对于士兵来说,一两年的训练,足矣!

只要士兵们学会了团结,他们可以战胜一切敌人,只要,他们学会了这一点。

在这一点上,如果士兵们有一点的不对,比如说一个人突然性的逃跑,那么就会给这支军队带来不稳,可是如果他们没有逃兵,就不会有那种现象。

在明朝末年,士兵们一遇上金兵,还没开打,就拼命往后退,这算哪们子战斗。

事实上,当年,在遇上金兵的时候,有一支秦军没有动,这支军队的数目是三万人,他们缺粮少饷,但他们有着最坚苦的精神,最后,他们给了皇太极沉重的一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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