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恩在地上撒了一圈的龙粪后,跑去寻找枯树枝了。
乔治自觉地担负起了处理熊后腿的重任,而弗里达则在一旁协助制造清水和火焰,二人配合得天衣无缝,很快就将一只熊后腿的毛去得七七八八。
乔治看见火焰和清水在那胖子手里自由的变换形状,不由得羡慕的说:“会魔法真好。”
“确实,在日常生活中很方便。”弗里达点了点头,话锋一转:“不过,我也羡慕你们用斗气的,常年锻炼的人身体健康,一般不会出什么毛病,而且斗气强身益体,活得命长。像我们魔法师需要研究魔力和咒语,缺乏运动,体质羸弱。而且常年和魔法药剂打交道,被有毒物质侵害身体,岁数一上去,什么毛病都出来了,活得命短。”
“是吗?我一直以为,斗气是魔力的一种。”
“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会有这个错误的认知,不过他们确实有相同之处。魔力是魔法师的精神力对外界魔法元素的控制力,比如魔法师能控制的魔法元素的数量、排列的纯粹程度和密集程度,决定了魔法师的战斗力的高低。而战士的斗气,则是用精神力与血脉力量共鸣,血脉越强的人,他的基础斗气越强。血脉之力和魔法元素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不过都是由精神力控制的。”
“你学魔法多少年了?”
“三十四年,先生。我的精神力普普通通,也不是擅长努力的人,我只想赚一点点钱,平安的过完这一生。”
“真是现实的梦想啊。”
“是的,我很庆幸我生在这个和平的年代,不然我连这个梦想都无法实现,感谢上帝,是他赐予我们这一切。”
“这关上帝什么事?一切不都是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吗?”作为无神论者的乔治很不习惯这种腔调。
“你或许很少阅读历史,乔治。虽然现在提倡言论自由,但是在城里,如果你说出这种话,还是会被敌视的。”
“为什么?因为信仰?”
“不不,绝不仅是信仰那么简单。耶和华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神明,他在人类最困难、最黑暗的时候,带领人类度过了无数难关,他击溃了在当时奴役着人类的精灵、地精、矮人、巨人、兽人等等种族,并为了保护弱小的人类屠杀了所有种族的神明,摧毁了众神之殿,当时诸神的鲜血将天空染成金色,持续了整整一百年。那个时代被称为‘诸神的黄昏’。”
顿了一下,弗里达认真的说:“他得到的不是所有人类的信仰,而是感恩,所有人类理所应当的感恩。”
乔治不屑的撇了撇嘴,在他的印象中,宗教为了传播信仰,什么样的谎言都能说得出口,毕竟没人敢质疑,敢质疑的都被丢到绞刑架上了。
“对了,你说的精神力与血脉力量共鸣,要怎么做?”乔治对这个世界的“斗气”很感兴趣,他所见的不论是‘骑士’级的若琳、治安官,‘半骑士’级的艾尔、洛夫,他们所激发的斗气都有很强的杀伤力,且每个人的斗气都各具特色,比如斗气化成铠甲的治安官、斗气化成巨大虚影的若琳、斗气化成火焰的艾尔和‘绝对命中’的洛夫,这样的力量在乔治原来的世界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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