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绝对是一般人用右手写字的人模仿不来的,日记里前后字体一致,就是出自她本人之手没错。
日记里除了说到她平时的一些遭遇和冯家的事,冯唯宁也提到了她几任在夜总会认识的男朋友,大都是玩玩而已,不了了之。还在里面说到自己曾经被个有钱的小老板包养,不过那个老板抠的很连给她买支口红都不舍得。同样还在里面提到了被害人孙承斌。
和之前那个老板相比,孙承斌非常舍得给她花钱,尝尝带从夜总会出台的她回家过夜,黄金貂皮的送了她一大堆。孙承斌看似对冯唯宁很宠爱,实则是个醋罐子,只要看到她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回去就会打她。外加他在冯唯宁身上花的钱犹如流水,他老婆把控着家里的经济大权,渐渐孙承斌手头就没钱了,他强烈的控制欲也早就引起了冯唯宁的不满,多次不手不成就开始躲着孙承斌,而孙承斌早就对她着了迷,又在她很伤花了那么多钱哪里肯善罢甘休?只要他平时一有空就会去找冯唯宁,不管她躲在哪里都会把她揪出来,每次都先满足了*再说。冯唯宁稍有不从每次都会被打的遍体鳞伤。
而在知道冯唯宁是冯家的女儿后,钱财亏空的他直觉得自己碰上了一座金山,不惜用他和冯唯宁在一起时多次拍下的艳照威胁她从冯家给她要钱,如果她不做的话就把照片发给媒体,让冯家蒙羞。所以冯唯宁断断续续的,以各种理由从冯家拿出了上百万,却怎么也填不满孙承斌*的沟壑。而她只要拒绝一次,只会招来孙承斌更狠的毒打!
在日记中冯唯宁多次提出她要杀了孙承斌,这样就一劳永逸了!事实上最后她真的把孙承斌给杀死了,大概是想到死后这本日记会被翻出来,冯唯宁在日记里夹了一封遗书,说明了自己的存在只会让冯家蒙羞,虽然家庭让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情,她爱她的父母和姐姐,但是孙承斌已经把她逼到忍无可忍,所以她必须要杀了他!警察早晚会发现是她做的,她也知道冯家一定会不惜一切替她保命,但与其生活在暗无天日的监狱,还不如她亲手了结自己!
“看你这眉头皱的都能夹死蚊子了,到时夹出像老太太一样的皱纹来怎么办?”盛靳年伸手帮她理了理紧缩的眉头,嗓音慵懒而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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