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学校篇
第一节 学校的法律地位
一、学校是独立的单位法人
学生是在学校学习知识的特殊群体,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学校既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场所,又是与学生关系极其密切的重要机构。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成为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在这里,首先要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
我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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