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十年小心翼翼地守着、观察着,看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她就把自己变成什么样的女人。她只想变成他最喜欢的模样,在最合适的时候,完美地出现在他面前,让他挑不出不要她的理由。
六年前他从巴黎回来,比从前更加沉稳内敛,也更加沉默冷淡,有大半年的时间身边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她想他大概要定心了,这大概就是她一直在等的时机,她费尽心机找到一个机会向他吐露心迹。
这么些年她一直记得那个夜晚。她非常精心地打扮一番,所有喜好都是他最喜欢的,连洗发水都特地问过他们家阿姨,用的他最近喜欢上的品牌。她站在他面前,不敢说太多,显得卑微,又怕他会拒绝,以后朋友都做不成。那时候她还不喊他“乔先生”,十几年的交情,扬着骄傲的微笑,直呼其名:“乔靳南,我们试试怎么样?”
正好一阵风过,吹起她一直为他蓄着的长发,拂了一缕在他脸上。
白晓薇一度觉得,那个夜晚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完美。
正是在一个酒会的外场,乔靳南喝了点酒,眼神还有些迷离,伸手绕起那一缕发丝,嗅了嗅,接着笑起来。
乔靳南很少笑。
但这样的男人一旦笑起来,真的是……魅惑人心。
白晓薇连等待答复的紧张都忘了,就那么怔怔地望着他,看他朝她弯起胳膊。
那是应允的姿势。
那一瞬间的狂喜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她挽上他的胳膊,就像她等了十年的王子终于走到她面前,与她并肩而立,身体都变得轻盈,要飘起来。
只是这十年,换来的不过一个月而已。
确切地说,一个月都不到。
没有短信,没有电话,没有约会,一个月只在一起吃过两顿饭,都是她按耐不住,仔细琢磨过用词后主动约的,到第三次,吃完饭他送她回去的时候,淡淡地说了一句:“散了吧。”
她惊慌失措。短短的几秒时间,大脑飞速运转,从自己的着装言行,到刚刚吃饭时候的姿势笑容,哪里不妥?
“为……为什么?”她想不出原因,开口时都没有平时强装的洒脱。
乔靳南一直神色冷淡地看着前方,听她问,垂下眼睫,修长的手指就在整齐的西服上拈起一根长发,皱了皱眉,扔出窗外,接着说:“烦。”
烦。
这个字无异于一记重击,狠狠敲在心头,当初挽上他手臂时有多么地欢喜,这个字给她的这一击就有多么地疼痛,以至于她几乎当场就哭出来。
但她牢牢记得,乔靳南不喜欢哭哭啼啼的女人。某任前女友就是因为“哭”而分手的。她也记得乔靳南喜欢洒脱,不拖泥带水的女人。所以她仍旧骄傲地笑着,说“好”,潇洒地下了车。
只是这些年,无数个午夜梦回,都是这一个字——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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