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颜笑着将手里的东西放下,摸了摸自己的厚脸皮,带着手膏走了。
“这丫头,只拿个手膏管什么用?”
“素莲姐姐,不用担心我大嫂,她鬼点子可多了。拿那手膏也不一定光为了抹手,还不知道要干什么呢?”五田在旁边嘀咕。
说起来,还是尹家人了解林夕颜。
她拿那手膏是要抹手,但最主要的目的是想研究研究,现代的护手霜跟古代的手膏有何差别?
化妆品种类繁多,若想统统研究,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
何况是在古代,没有专业的机器,只凭人工的条件下?
可是若只潜心研究一样,比如护手霜。只要能做到极致,在古代的化妆品市场也能占据一席之地。
她之所以选择研究护手霜,是出于化妆品市场的现状考虑的。
现代人以为,古人限于条件,化妆品没有多少。
现实情况是,古代人同样爱美,化妆品种类并不少。
面霜、胭脂类尤其多,研究的人也多。
林夕颜想超越前人,只怕很难。
她就瞄准了种类比较少,研制的人不多的手膏。
她来到这里有一年多了,一直没有找到一款像样的,让自己满意的手膏。
若是她专一研究这一样,或许可以早日打开市场。
等以后再有空闲,再琢磨其他的不晚。
尹家,林夕颜与林朝颜话别。
“我要去凉国了,你可有话要我捎给他?”
“有什么啊?我才不管他呢。”
“别嘴硬,有什么话快说。咱俩可是孪生姐妹,你心里想什么,我多少能猜到点。”
“那你跟他说,那边天冷,要注意保暖,小心受寒。
生病的时候,大热天捂得像个狗熊一样。病一好就全忘了,冬天就一件风毛大氅套一件薄衣,好看是好看,不冷么?
再受了寒,别来麻烦我!”
林夕颜绷不住乐,这什么傻雕王子,在心上人面前还耍帅呢?
用一句现代朴实的流行语来形容,就是:好俊不穿棉,冻死不值钱。
不过从这几句话来看,林朝颜对夜梦陵是真上心的。
语气凶巴巴的,可话里话外满是浓浓的关心。
“我记住了,还有什么?”
林夕颜憋回笑,正经问道,“我去一趟可不容易,你俩再见面不知道还得多少日子?现在有话不说,到我走了,你可别后悔。”
“我……”林朝颜两只光洁白嫩的手指对掐起来,“你……你跟他说,我……有点想他。”
“哎,这就对了。”林夕颜摸了摸她姐姐的小鼻子,“有话就说,这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林朝颜。”
“夕颜,在这呆了快三个月,我该回家了。医术我回家会继续研究,老神仙说,在林家我也能观看影像。
我回家先建个手术室,万一遇上紧急情况,就是我施展医术的时候。只要能镇住族里的那帮老家伙,父亲的族长之位就稳了。”
“好,回去告诉父亲,即便争不上族长也不必着急。我不需要他为我做多少事。
你自己也要小心,那些爬高走低摘草药的活,最好不要做了。不要伤了你的手臂和双手。
要做精密的手术,手臂的力量和手的灵巧与敏感度是最重要的。”
“夕颜,你怎么会懂这些?好像也你学过医一样?”林朝颜问道。
呃,这破嘴,一不小心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