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睦,指谋杀或出卖缌麻以上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和小功尊亲属。
缌麻、大功、小功,是服制中的名词,服制是指死者的亲属按照与其血缘关系的亲疏和尊卑,穿戴不同等差的丧服制度。
因为服制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又称“五服”,以此表示亲属之间的关系亲疏,由《大周律》关于“不睦”的规定可以推演,父杀子的罪行类似于不睦。
但是,在实际裁决中,父杀子这种案件一旦发生,大部分是意外,也就是父亲教训儿子时,失手将儿子打死或打得伤重不治。
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从轻发落,至于如何酌情处理,主要看各地地方官的量裁,以及刑部的复核。
若是儿子实在不像话,父亲要大义灭亲,一般是要在宗祠召集族人,在列祖列宗牌位面前,在族老面前,陈述不孝子的罪行,然后处刑。
这是私刑,朝廷不提倡。
朝廷提倡的做法,就是父亲将不孝子扭送官府,陈述不孝子的罪行,让官府依法判决,该打就打,该杀就杀。
但这种做法,又和“亲亲相隐”(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的规定相冲突,实际上很难有人做得到“大义灭亲”。
所以,父杀子这种罪名及如何处置,律法上不好写明白,地方官若是遇到了,会很头疼。
刑部也会头疼,因为量刑重了(减刑轻了),清议哗然;若量刑过轻,又有枉法的嫌疑。
想到这里,阴世师又往太阳穴涂清凉油。
入秋时,扬州发生了一件凶案,行商蒋义黎回家省亲时,与父亲蒋万年发生争执,争执中蒋义黎出言不逊,激怒老父,以至于蒋万年失手将儿子打死。
这是典型的父杀子事件,首先是父子发生争执,然后是儿子忤逆、出言不逊,导致父亲暴怒之下失去理智、失手打死儿子。
但是,扬州官府经过仔细调查后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蒋义黎为婢生子,素来不得父亲蒋万年待见,几位嫡庶兄弟也看不起这个婢生子,蒋义黎在家中地位极低。
所幸天无绝人之路,扬州工商业快速发展,蒋义黎从学徒做起,慢慢攒下身家,然后自己做买卖,买卖越做越大,虽然不至于变成豪商巨贾,却也有了一家生意不错的商行。
蒋义黎通过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娶妻生子,妻弟黄三郎颇为能干,郎舅齐心,把商行打理得红红火火,这时,父兄找上门来。
然后父子、兄弟之间多次爆发争吵。
按商行掌柜、伙计、蒋妻及妻弟供述,可以汇总出一个事实:蒋义黎之父蒋万年,要求蒋义黎帮忙还家中债务,又让要求蒋义黎让自家兄弟协助管理商行,甚至要把妻弟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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