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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鸡前门餐厅。
很突兀的和周边各个中版店不同风格,如同鸡立鸭群一般不协调的站在那里,那个憨态可掬的老人“站”在门侧,欢迎着一批批年轻时尚的青年男女和孩子们。
1987年进京开的这第一家店到现在是五个年头儿,西式快餐从这里开始席卷神州大地,后世就在这京城都达到了五百多家门店,小小的松峰也开了八家门店,全国呢?
看着眼前,韩枫的思维却穿越到了未来——它的扩张,不可阻挡。自己需要做的,就是模仿、山寨、创新。经营理念、服务理念、供餐模式等等,这一切都像白纸。
叶璇远远的就看到了个头似乎又高了一点儿,白胖了一些的二弟——她感觉这么称呼似乎更准。她最感谢韩枫的,是韩枫把叶方华的魂找了回来。那个曾经意气风发、朝气蓬勃、自律上进的弟弟回来了,尽管死心眼的要去沙地植树。当然,也有一个极其担心的可怕可能……还不能明问。
韩枫看到了一身儿黑西装、及肩发,白皙而靓美的脸,她的唇线很美。比叶方华大七岁,那就是二十**的模样,像熟透了的蜜桃——不知怎么心里就有了这个比喻,暗暗自嘲了一下,瞎比喻,这可是姐。
“甭问好了——快快快,二弟,你年前和姐说的找人的事,我给你找了一个,是我的一个朋友,叫柳诗雅,是RB海归,经济管理硕士,嗯——和你年龄差不多。”说着,笑了。
韩枫有些懵,这什么意思?
而且,这个安排来之前打电话似乎和现在有些不一样。
“姐,方华哥呢?”
叶璇心一颤。
“他?他啊——和我一样,今天哪,突然我外婆家那边要大聚会,这不我们都得去不是?明儿啊,明儿姐亲自在家里给你和你哥做顿好吃的,实在对不起!”说着,抬起手腕儿看了看表,突然脸色一变,“啊哟,我记错了时间啦,这样,这样,小枫,你自己进去吧,人我已经约来了,就在里面靠窗的位置坐着呢,嗯——她手里拿了一本《你是人间四月天》。”
招手间,出租车已经到了门口,叶璇踩着小碎步钻进了车里,临别还挥了挥手,“祝你成功!”
啥意思?
这么心急干嘛。心急……突然,韩枫想起来一直在找的一个地名,辛集!
对,就是那!
当下全国最大的皮革产业基地,前生在农业局整理档案的时候,见过相关的卷宗,当时好奇为什么松峰没能成为皮革产业基地而是跑去了中原而不解,了解过那个地方,竟然在上个世纪初人家就已经起建了,很有传承的地方,是辛集,距离石城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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