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微弱的灯光,两人一前一后的直接上了前往二楼的手扶电梯。这条商业街在街道中间也设计了电梯,十分的便利。从这里上去,就可以直接到达千百汇的二楼。
破碎的玻璃,散落的血肉,遍地都是。唐妮和陆春花只得一步找一个落脚点,尽量避免发出声响。
但当唐妮踏进千百汇时,一声清脆的高跟鞋与地板碰触的声响打破了千百汇二楼的死寂。
唐妮一怔,刚刚的声响正是从她脚下传来。然后她低头朝罪魁祸首看去,那是一双已经不能看出原本亮银色的高跟鞋。
唐妮才忽然想起,她好像...一路过来都是穿的高跟鞋!她昨天特意穿的这双银色高跟鞋,搭配她新买的黑色百褶半身裙。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虽然这双鞋只有三四厘米高,但是经过这么久的波折,她竟然没崴脚!
虽然从被绑在厕所外的柱子上,到现在她好像没有怎么奔跑过。但她好歹也和丧尸博弈了好几次,还在火堆里挣扎了好几分钟,而且在从操场赶来千百汇的路上可以算得上是快步了!
这么久这么长的波折,鞋面都磨变色了,鞋跟竟然还没断掉。等等,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脚竟然丝毫无损。完全没有崴脚骨折的迹象,而且穿着高跟鞋这么长的路快步走来,她竟然连气都不喘一声。她的身体素质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唐妮突然低声问道:“春花,你累不累?”
“啊?不累啊。”陆春花听到唐妮提问,立刻就不假思索的答道。答完才发现,这问题好像和目前的情况不沾边啊。
陆春花也就思考了这一秒,随后还是紧紧地盯着前方。千百汇二楼此时看去空无一人,天花板上的灯光也是亮了一半黑了一半。看起来实在是有些莫名渗人。
前方的唐妮此时却突然弯下了腰,陆春花的目光也随着往下看去.唐妮的手慢慢靠近地面,不对,是靠近脚边。然后,轻捏鞋后跟...
是的,唐妮在脱鞋。之前一直穿高跟鞋在操场上在地面上,走路是有声音但是不明显,周围有其他嘈杂的声音。从操场一路赶来千百汇,虽然人少了但也有和丧尸搏斗,注意力根本不在脚上。
现在不一样,踢嗒踢嗒的声音在这空寂的千百汇就和移动的靶子一样。再穿着走,她简直就是行走的食物,本来丧尸不走这边的都被她吸引过来了。
陆春花此时也才反应过来唐妮穿的是高跟鞋,她看了看自己脚上的松糕鞋。然后,蹲下去也开始脱鞋!光脚走路肯定是声音最小的,她可不能保证她的松糕鞋在这光滑的地板上不发出声音。
当然最主要的是,现在陆春花的心中,唐妮竟是隐隐成为其偶像的存在。从唐妮带她一起离开医务室时,她觉得唐妮真是人美心善;从唐妮拉上她的手一起逃跑时,她心里已经悄悄把唐妮当作朋友;从唐妮手刃仇人时,她为唐妮感到解气之余又觉得唐妮真是霸气十足;从唐妮教她怎样攻击丧尸时,她觉得唐妮真是秀外慧中有勇有谋!
陆春花第一次对同龄人起了崇拜心理,这也是后来陆春花一直无条件信任唐妮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