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昨晚,
胡渣从三楼的窗户一跃而下,
顺势跳到下方的雨棚,
随后,滚到了地上,
顾不上扭伤的右脚,
朝着远处的街道跑去。
“还好,那个男人对我放松警惕,才让我侥幸跑了出来。
光头那里,肯定是不能回了,
万一,光头也打不过那个可怕的男人,
我一回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唉,我还是赶紧找个地方过夜吧!
这外面随时会出现吃人的丧尸。
诶,眼前这个地方就挺不错的,
虽然破了点,
但大门还锁上了,
这周边也没有血迹,
应该安全!”
胡渣满脸喜悦,
觉得自己运气真不错,
那么快就找到一个过夜的好地方。
然而,
此刻兴奋的他并未注意到建筑上方的牌子:
“江城精神病院!”
五分钟后,
“这TM是什么地方呀!
怎么感觉比外面还冷,
还有,这里的灯光忽明忽暗的,怪吓人的!
阿弥陀佛!佛主保佑!”
胡渣摸了摸脖子上的淡黄色护身符,
颤颤巍巍地行走在这幽长的走廊,
口中念念有词。
就在这时,
他感到右脚一阵疼痛,
“咕嘟!”
伴随着一阵紧张的吞咽声,
他缓缓地低下头,
半响,
“呼!吓死我了,原来是手电筒啊!
我的妈呀,还以为...呸呸呸,不能乱说!”
有了手电,
胡渣的紧张情绪得到了一丝缓解,
他努力地瞪大眼睛,
借着手电的光亮,
仔细地打量四周,
吊顶很高,顶上的灯泡大都破裂不堪,只有几个还算完好的灯泡,发出忽明忽暗的光亮。
两边的墙则被刷成了绿色,走廊的两旁是一间间诊室,白色的木门上用红漆写着房间号。
“咕噜!”
胡渣咽了一下口水,
心中咯噔一下。
“这...这里是医院啊!”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又重重地吐了出来,
犹豫了片刻,
还是决定向前走去。
虽然,这里有些阴森恐怖,
但毕竟都是虚的,
而外面的丧尸可是实实在在的。
相比之下,
还是留在医院比较好。
哎呀,有些尿急,
先找个厕所。
他随意走到一个诊室,
正打算推开门,
谁知,
门内的景象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
忽明忽暗的灯光下,
狭小的诊室内有一张破旧不堪的桌子,桌子上散落着听诊器和纸。
旁边是一张呈淡黄色的病床,床上躺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她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并拥有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
床边还有一个长相丑陋的男人,他此刻正将女人的手放在嘴边,宛如吃泡椒凤爪一般,细细啃食。
没一会,女人手指上的肉已被啃食了大半,露出了白森森的指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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