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坐在李光先对面的吴伟业显然并不这么想。曾经与钱谦益、龚鼎孳并称“江左三大家”的他对正统观念极其坚持。在他看来此案涉及的嫌犯都是十恶不赦之徒。如果不能枭示众则天理得不到伸张。眼见李光先建议众人快下决断。他当即便抬头反问道:“请问李公子以目前的情况如何让我等做得出决断?如果说要老夫接受让不法之徒无罪的裁判老夫是绝对不会投票地。”
“吴老先生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没有一个嫌疑人能完全洗脱罪名。现在的争议只是其中部分是否适用部分罪名而已。”李光先针锋相对的指出道。他的这席话语立即就引来了周围一些陪审员的一致附和。
依照中华帝国的法律陪审团成员一般是由司法院从民间挑选的。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既拥有中华国籍、年龄在25岁至7o岁之间并且应是每年纳税一百块银圆以上者。当然还包括能阅读和书写汉语等最基本地条件。而像皇室遇刺案这样的要案其条件则更为严格。除了满足以上几个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参与者拥有一定的功名或爵位和在民间令人信服的声誉。经过如此这般的精挑细选之后最后选出的陪审团成员自然都是些有名有利的精英人物。而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也都是国会议员出身。因此也难怪司法院的人会在私底下感叹虽然名义上司法院在挑选陪审员可实质上真正决定陪审团成员的却是乌台。(因议会屋顶瓦片为黑色故俗称乌台。与之对应的内阁瓦片为墨绿色故称青台。)
此刻与李光先意见一致的几乎都是“乌台”出身的陪审员。面对绝大多数人的压力吴伟业却丝毫不为所动地反问道:“什么是事实?事实是皇夫殿下遇刺身亡了。如果就此放过凶手那朝廷的颜面何在!”
“吴老先生这个问题我等已经讨论过许多遍了。在场的诸人都没有故意要放过某人的意思。吾中介在根据控辩双方所提交的证物进行判断罢了。如果因个人感情的原因而忽视法理这才是在损害朝廷的颜面呢!”李光先不甘示弱道。
“那照李公子的意思我等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如果一切都以法理来衡量那还要我等前来陪审又有何用?直接让大理寺的汤大人依法断案不就成了吗?”吴伟业冷笑一声道:“朝廷找我等来此陪审本就是为了倾听民意。而今我等倒好非但不表民意还借着遵循法理的借口为犯人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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