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陛下。臣以为每一个官员在继任之前必须向朝廷申报自己的财产包括他所拥有的钱财、房契、股票和其他方面所能获得一切收入。此外还必须申报他的担保人和家庭成员所拥有的财产及投资情况。官员到任后每年都要向朝廷报告一次自己的财务情况。以便廉政司随时进行阅审以了解其是否有不法行为。”符晓勤将自己的想法详尽的介绍道。
这下周围的官员们可就更加大开了一番眼界。如果这一条真的能实现的话那将意味着帝国每一个官吏的资产均将在朝廷的掌控之下。官员在经济上的任何异常的情况都逃不过朝廷的耳目。这是何等绝妙的一条计策啊。可还未等众人消化完毕。却听女皇又接着符晓勤的话补充道:“不仅要了解其不法行为。在核查官员财产的过程中若是现其拥来巨额历不明财产同样能以贪污受贿罪论处。”
“陛下何为巨额历不明财产啊?”虽然有点明白女皇的意思但符晓勤还是希望能得到一个具体的解释。
“所谓巨额历不明的财产就是指该官员占有与其已知收入来源不相称的财力或财产。却又不能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此外他在被指控的犯罪时期或大约这个阶段获得了与之收入来源不相称的财产的增添同时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时则无须证明有任何具体贪污、受贿行为即可推定为贪污或受贿所得并据此处以刑罚。”来自21世纪的孙露深知以目前中华帝国的金融水平想要做到查清每一个官员的财产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相反官员们想要对自己的财产作假却要容易得多。故而才将官宦历不明的巨额财产也推定为贪污受贿所得以求最大限度的防止官员对自己的财产作假。
当然设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推定有罪的原则某种意义上来说有悖后世司法理念的。它既违反了后世刑法理念中的举证责任规则和无罪推定原则又使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得不到有效保障。最主要的这么做还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私有权。不过在场廉政司专员们的脑中可没有这些条条框框。中国的刑法历来就是遵循有罪推定原则的。至于人权和财产私有权对他们来说更是一些闻所未闻的理论。因此听了女皇陛下如此一席解释众臣顿时就对此绝妙的设定钦佩不已。于是便再一次忍不住齐声赞叹道:“陛下英明!”
“朕刚才说什么来着。你们怎么又来了?”孙露苦笑着责问道。众臣被这么一提醒也都跟着抬起头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大殿上先前拘谨的气氛在这一刻变得轻松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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