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五年四月新宁滨海地方因受内乱外侮的摧残田地多荒芜农民多失业。地主阶级乘机投资雇用失业农民开垦荒地。以后生产展地主不肯改善生活照样以奴仆看待压迫剥削日重。于是为数众多的雇农纷纷起来集会结社向地主进行斗争。地主阶级认为他们“以奴胁主”污蔑起义雇农为“社贼”“仆贼”。一瞬间新宁县的雇农立社起义遍及县北的潮境、东南的六村、福场和西南的海宴、汶村等地。大有向广东全境蔓延的趋势。其中又以王兴领导的恩平农民起义军最为强悍。
面对如火如荼农民运动广东的官府却显得有些束手无策。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明朝的兵制。明军主要的来源是所谓的“垛集军”。就是把一部分特定人群划为军籍世代相传。实行分权管理:军队的军籍属于五军都督府管各省有自己的都指挥使作为长官负责平时训练组织。中央政府的兵部负责人事、参谋和调遣一有兵事则由兵部派出总兵官去指挥都指挥使和卫所兵作战作战完毕则交出军权。这样都指挥使。都督府和总兵都无法全面控制有指挥权的平时不和军队在一起也无固定下属军权牢牢控制在国家机器手里。所谓“将不专兵兵不私将”。在后期又出现了属兵。明军有代表性的专属兵起源应该是在戚继光阶段戚继光在卫所军已经失去实战能力的情况下放弃了传统的征兵制转而采取募兵制。一些著名的边防将领他们所统率的军队都是以征兵制和雇兵制相结合而这些雇兵有很大一部分不在正规军的编制之内称为私兵。还有一种就是“民团”即军籍之外、由官府佥点、用以维持地方治安的武装也极善战。比如广西狼兵、秦良玉的白杆兵、少林寺的僧兵等遇有战争常被召出征战事结束仍回原址驻扎。
当然这时广东的卫所军是指望不上了。纪律涣散缺乏训练且空额多多。又时值河南四川等地“流寇”肆虐。朝廷根本无暇来管地处偏僻的广东。幸好岭南民间自古就有尚武之风民风强悍。因此各地都有不少的民团组织。例如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黄萧养起兵围攻广州同时分兵攻进佛山一路势如破竹。佛山乡绅梁广等22人仅以一天的时间匆匆组织乡勇抗敌。在“无甲兵之援、险塞之限”的情况下坚守半月杀敌数千人直至黄萧养兵败。据《佛山忠义乡志》记载在这场战事中佛山乡民中能征善战、勇略过人者不在少数。因此这次广东官府决定还召集各地的民团来镇压起义雇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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