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要去打鞑子了?”一个手持钩枪的士兵,有些不太肯定的问着他们的小旗。小旗姓苏,看起来很是和气的一个年轻人。
“鞑子怎么了,咱们风字营杀的鞑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苏小旗极为爱惜擦着自己的的短刃,这是上次战斗的战利品,虽然不能和王总旗他们的那种锋利无比的倭刀相比,但是,这种精钢打造的短刃,带在身上,除了趁手以外,还格外的有面子。
“我们不是在新城吗?都坐了那么多天的船才到这边,怎么这里还有鞑子,这鞑子不是满天下都有吧!”那士兵有些怯怯的问道,要是他丢下手上的刀枪,脱下军服,活脱脱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模样。
他叫孙乾坤,来这风字营当兵吃粮,已经大半年了,说实话,要不是他一个堂兄是在这风字营里当兵,每个月拿回家的饷钱,连他都看得眼红的话,他是不愿意去吃这碗饭的。当兵了几个月,他的饷钱,基本上都存了起来,眼下,他都有心琢磨着置办几亩好田地,然后娶个老婆过上好日子了。
来到新城,他心里有些不情愿,在登州呆的好好的,突然之间调动,这意味着安生日子可能不会过太久了。不过,随之而来的,他就发现了来到新城的好处,这新城附近的田地是如此的多,而且,理事衙门还特意出台了对风字营官兵的优惠政策,比起其他的人,这风字营的官兵,只需要出上一半的银钱,就能在民务衙门里拿到地契,这样的好事情,自然是让孙乾坤高兴坏了,原来购置两亩上好的水田,他差不多要当上一年的兵,还是在风字营这种高薪饷不拖欠的地方,如今眼睛一眨,就能翻个倍,换谁谁不高兴啊。
有了田地,然后娶个媳妇,生上一大堆娃,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样的日子才有盼头呢!营中有些当兵时间长的,或者是军官们,他们手中的银钱比孙乾坤多,已经有好些人在城外的庄子里置办了土地,庄子里有固定的人手管理,连佃农都不用自己去找,这银钱放在那里,啥都不做,就能变成更多的银钱,虽然田地的出产,三成要给佃农,三成要交给庄子,可是,还是能落下四成不是。
孙乾坤也想等在这些庄子里,置下自己的一份家业,到时候,将自己的姐姐,姐夫都接过这边来,一家人团团圆圆过日子,不知道多开心,而且,据说民务衙门还出了一个什么“军属优待条例”,自己在这里当兵,那姐姐姐夫,应该算是军属吧,据说,连税钱,这军属都要少收那么两分呢!
他正憧憬着自己的美好生活,突然之间,大军就出动了,而且,不出则已,一出就是尽出,他甚至看见了他堂兄所在的百户,在自己营门前的大踏步的走去过,所有人都是枕戈待旦,到处有充满了一种紧张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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