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一词本为东方古国的国名,高丽王朝开始将本国与“朝鲜”挂钩,并成为其别称。如高丽后期李承休所作《帝王韵纪》中如此介绍本国:“辽东别有一乾坤,斗与中朝区以分。洪涛万顷围三面,于北有陵连如线。中方千里是朝鲜,江山形胜名敷天。耕田凿井礼义家,华人题作小中华。”
后明太祖朱元璋在赐高丽的诏书中写道:“咨尔高丽国王王颛,世守朝鲜……”。
1392年,李成桂推翻高丽王朝自立为王,将所拟国号方案“朝鲜”(箕子所建古国名)、“和宁”(李成桂诞生之地)上奏明太祖朱元璋裁定,朱元璋选取新国号为“朝鲜”,理由是:“东夷之号,惟朝鲜之称美,且其来远,可以本其名而祖之。体天牧民,永昌后嗣。”
李成桂遂于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十五日钦奉明朝圣旨,定国号为朝鲜。自此,只要是在庄重场合下,朝鲜小朝廷都会冠以上国名号作为全称,如“有明朝鲜国”。自从李成桂建立朝鲜王国后,就确立了对明朝事大的基本国策。
朝鲜王朝的官职和官衔称为两班,等级由正一品到从九品,共计九品十八级。其中,正三品分正三品堂上和正三品堂下。正一品至正三品堂上称为堂上官。正三品堂下到正七品称为堂下官或参上官。正七品以下为参下官。
武将制度,大将为一品,副将、参将从二品,正领、副领、参领、正尉从三品,副尉、参尉从六品,正校、副校、参校另外决定。
在朝鲜国王下面,有辅佐机关——议政府,其首领为“领议政”,俗称“领相”。领议政之下为左右议政,俗称“左相”和“右相”,与领议政同为正一品。再下为从一品左右赞成、正二品左右参赞。再下有正四品舍人、正五品检详、正八品司录。议政府之下有六曹(吏、户、礼、兵、刑、工),相当于同时期明朝的六部。
朝鲜的地方行政分八道,朝鲜八道辖境自永乐十五年以后基本稳定,仅局部有所变迁。道下为大都护府、牧、都护府、郡、县。
朝鲜王朝实行文人治军和兵将分离制度,无定将、无定卒,类似轮流服役的预备役军队,而非常备军。
朝鲜建国前期军备充足,规模最大时有军队近十五万人,全都是职业兵卒,战斗力很可观。
朝鲜的军事制度以五卫制为主,军队分为五卫:义兴卫(中卫)、龙骧卫(左卫)、虎贲卫(右卫)、忠佐卫(前卫)和忠武卫(后卫)。
在中央设兵曹和五卫都总府统一掌管军政和军令,这一点基本上就是在仿效大明的五军都督府制度了。平时,五卫轮流承担宫禁警卫任务;战时,五卫赴前线作战。五卫制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所属人员平时为农民,战时为士兵,士兵所需衣食兵器等物资全部自给自足,国家没有养兵的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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