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个叫做吉米的黑帮分子,还打算再继续劝说一下史密斯,让他主动一点,把自己要的小孩子交出来,好让自己顺利的回去交差的时候,其他那些跟着他一起来的人里面的某个黑大汉,却忍不住了。
大家都知道,在美帝混黑帮的这种黑大汉,没几个是有脑子,又有耐心的,要是真有这种东西,也就不至于去混黑帮,过这种朝不保夕,随时都有可能被敌对帮派的人打死在大街上,或者某个阴暗的小巷子里面的生活了。
所以,就在吉米还打算劝说史密斯,不跟这个在纽约道上挺有名气的杀手翻脸的时候,从史密斯先生驾驶的皮卡的副驾驶座方向的车上,下来了一个嘴里骂骂咧咧的黑人大汉。
一边爆着粗口,一边还很不耐烦的,从自己的腰上抽出了手枪,打算使用他平时最擅长的说服别人的手段,让史密斯先生服软。
坏就坏在,这个黑大汉的举动,当即引发了一直保持着高度戒备的史密斯的应激反应。
他之所以会摇下一点驾驶室的窗户玻璃,听吉米说话,最主要的原因,其实只是不想在这个地方,与这些混混起直接的冲突,要真的说战斗力的话,这些混混别看人多,可实际上真的是不够史密斯先生打的。
而吉米也是因为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会在一直试图好言好语的说服史密斯,而不是一上来就利用自己人多的优势,强行让史密斯低头。
就是因为他很清楚,自己这边人再多,都没有多大的用处。
可是,不怕神对手,就怕猪队友这句话,之所以能够脍炙人口,就是由于这种现象,实在是过于普遍,从而才会让那么多的人认同。
本来吉米态度极好的言论,让史密斯虽然不以为然,但是也不打算跟他翻脸,即便是他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戒备,也是因为史密斯对于这些混混说翻脸就翻脸的做法的一种提防。
可要说史密斯打算动手,那也不对。
但让史密斯和吉米两人万万都没想到的是,原本被吉米勒令待在车上不要下来的手下,会有这么一个夯货,居然因为吉米久久没有能够说服史密斯,而感到不耐,不但违抗吉米之前的命令下来了,更是从史密斯的车子的副驾驶方向,带着枪走了过来。
这一下,就让本就对吉米等人有可能会随时翻脸做好了准备的史密斯认为,这是对方打算先礼后兵,拿下自己再说其他的计划。
于是本就神经高度紧张的史密斯,根本就没有再给吉米任何说话的机会,按照威胁自己的程度高低的顺序,先是直接抬起自己一直拿着手枪的手,对着副驾驶方向走来的黑大汉就是一枪,准确的击中了这家伙的额头,将他本来脑容量就不大的脑袋打爆之后。
顺手又调转枪口,将站在自己驾驶室一侧的吉米打的脑浆迸裂,然后松开刹车,将一直没有熄火的皮卡,冲着前面堵在自己车子面前的车,就一头撞了上去,试图将这辆车顶开之后,给自己创造出驾车逃离的机会。
四辆车里面的其余黑帮分子,在看到自己的同伴,也就是第一个被击毙的黑大汉倒下的时候就动了,只是他们的速度,没有跟上一直保持着警惕的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