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写了不少的犯罪小说的缘故,但凡是让卡塞尔思考点什么正儿八经的事情,他的脑子里就一团浆糊,可是,一涉及到歪门邪道的时候,这家伙却觉得,自己的脑子格外的灵光。
像是什么挖坑下套之类的东西,简直就是无师自通,虽然有时候看起来,甚至有点幼稚,不过卡塞尔认为只要管用,幼不幼稚的无所谓。
因为本身这件事情就属于突发事件,在半小时之前,甚至他都不知道会遭遇到,一开始骤然得知的时候还有点惊慌失措,这一点从他甚至不惜在约翰面前,暴露了自己拥有着随身空间这一点,就能够看出来。
当然,这也是他对约翰有着高度的信任,知道自己的兄弟,在没有自己允许的前提之下,决不会向外界,甚至吉安娜透露这一惊世骇俗的消息。
但这也能够看出,他在刚刚得知有人计划向他出手,而且还有可能会波及到孩子的时候,是很慌乱的。
不过就在这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之内,他却已经想到了怎么收尾这件事情。
至少在约翰拿着枪干掉第一辆车的时候,他就想清楚了,这件事情实际上是掩盖不下去的。
他们可是在车来车往的长岛高速公路上面,当着那么多目击者的面,毫不掩饰的直接使用了自动步枪这一类,在纽约都属于严控严管的武器‘自卫’,那么,既然控制不住这件事情的曝光,那何不干脆趁此机会搞大一点?
这才是他会毫不犹豫的直接命令贾维斯,控制无人机,发射导弹击毁后面两辆汽车的主要原因!
就是因为他已经想到了,该怎么收拾注定会被他这个命令,而把事情搞得很大的局面。
从卡塞尔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要只是单纯的将之视作一起普通的绑架,那么在这样的一起刑事案件当中,自己掏出了自动步枪自卫,甚至使用无人机发射导弹的做法,完全就是属于防卫过当,要是一不小心,还很有可能会被某些不好的舆论搞得十分的狼狈。
再怎么说,那些黑帮分子持有的武器,与自己的自卫火力之间也相差太大了。
这样一来,万一有某些媒体想要搏一搏眼球,到时候说不定还会让自己承担某些法律责任。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顺势把这些想要绑架自己的黑帮分子的目的,从求财,转移到那些家伙是来觊觎自己手上的,正在和军火公司合作的绝密项目上面去?
而从乔的角度,从一开始只是调查一件普通的联邦刑事案件,升级为一起,由敌对国家的特工指挥的国内某个黑帮的人员,企图绑架,与国内知名军火厂商正在合作的高级技术人员,那么性质可就完全不同,随后的调查,以及对此事的重视程度,或者说最终此案让乔从中能够得到的,都和一件刑事案件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别!
卡塞尔能够有这样的想法,也是因为他知道,这件案子最终肯定还是会落在乔的手上,而一贯很能为自己的朋友考虑的他,当然会选择这条路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