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商道:“神父来西荒镇还不久,还不知道咱们这里的情况。西荒镇农业不发达,没有种植棉花和亚麻,以前一直通过采药、打猎,然后用药品和猎物到阳光城换取布匹。”
“去年,吉尔尼斯镇的狼人突然来到西荒镇,还带来了他们织的亚麻布。”布商道:“狼人们织的亚麻布织工很不错,价格还便宜,我就不再从阳光城进货了,反而从狼人们那里进了货之后,卖到阳光城去。”
布商咧嘴笑:“靠着这个,我赚了不少。”
格拉斯心中暗叫诡异,不过,这种生产上相关的事,他兴趣也不是很大,他的心思更多的还是在权谋、传教、地盘、剿灭异教徒等等乱七八遭的东西上。
听完了也没放在心上,而是将话题一转。
“从阳光城到西荒镇的这条路上,有山贼出没吗?”
布商点头:“有的,偶尔会有哥布林跑出来抢劫,食人魔偶尔也会出现。不过,它们都笨头笨脑的,连埋伏都埋伏得不专业,我请了猎人随行,远远地就能发现它们,饶个道,或者快马加鞭让马车冲过去就行了。”
说到这里,他车队旁边跟着一个猎人,向着格拉斯挥了挥手,微笑道:“神父,我就是那个猎人。”
格拉斯转头看向猎人,他知道猎人这种职业,他们都会一个叫做【鹰眼术】的技能,可以将视野距离拉得很远很远。
厉害的【鹰眼术】能看5000码远,新手入门的【鹰眼术】也能看2000码远,实在是厉害。
而且,他们这种远视,不同于普通人的远视。
普通人站登高望远,也能看出几千码,但是远处的东西极小,看不清楚。
猎人却能用【鹰眼术】将几千码外的东西,拉近到面前来看。就像雄鹰能在几千米的高空,看清地面上的一只小兔兔耳朵上的一根白毛。
非常牛逼的技能。
格拉斯对着猎人点了点头:“你在这条路上,看到过多少山贼?”
猎人:“那可就老多了,哥布林起码看到过几十次,食人魔也遭遇过五六次,还有蜥蜴人、狗头人……这里毕竟是王国边境,不是中土世界,这边的山匪路霸可多了了。要不是我眼睛瞪得大,小心警惕,这条小命早就没了。”
格拉斯:“有人类山贼吗?”
“有!”猎人道:“人类是最麻烦的,他们躲起来的时候,我用【鹰眼术】都极难发现,非常危险呢。”
格拉斯:“人类山贼的规模大吗?”
这一次猎人摇了摇头:“不大,都是小股山贼,您也知道,山贼的规模是不可能大的,几十个人还好,要是有几百人,那就一定会引来贵族老爷们的围剿了。”
这话在理。
格拉斯转头看向了运输队,一脸的鄙视:“你们碰上的山贼是小股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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