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过来的混沌部队是色孽的,不得不说,欧洲佬的军服还是挺适合他们自己的——尤其是出现在马林面前的这些士兵,他们穿着三角船帽,黑色的下开襟军服,红色的内底,还有黄色的衬衫,宽大的腰带,白色的紧身裤。
还有细剑,长矛与前装火枪。
非常标准的18世纪军人,只不过马林无法确认他们是什么人,因为他们太过追求完美了,衣服用上了金丝线,漂亮的金属面具覆盖了他们的脸部,漂亮的军靴甚至能够反射它们主人的下巴。
马林丢下了这些没有用的家伙,转而将注意力投下另一部份混沌。
那是一些罗圈腿的小矮子,穿着黄色的军服,虽然看起来也有精神,但是它们的身高还是限制了它们外表。
“又是他们,这些疯狂的黄皮矮人。”子爵皱着眉头说道。
“什么意思?”马林问道,因为他不知道这位子爵所说的黄皮矮人是什么意思。
“您看,他们穿着黄色的军装,个子又矮,虽然看起来和泰南人有点相似,但是您看孟先生,他比我还高一些,这些家伙根本就不是泰南人,所以我叫他们黄皮矮人,因为他们脾气又臭又硬,不怕死,就像是矮人一样。”
“不要用矮人来称呼这些疯子,虽然我挺好奇为什么它们也能够信仰那位。”马林说完,就看到对面的那些混沌已经开始准备进攻。
马林拿出了他的霰弹枪,走向防线的右侧——那些疯子,杀人狂和杂种组成的部队正在向着右侧移动。
“你们跟这些家伙打过吗?”马林问走在自家小领主身前的老凯斯。
这个老兵点了点头,他的脸色不怎么好,似乎是在这些家伙手里吃过亏:“打过,是非常厉害的对手,枪打的很准,说着我们完全听不懂的语言,拼刺刀也厉害,一个月前我们守的防线碰上过一次,差不多一个排的这些家伙杀了我们差不多六十多个新兵,老兵死了二十一个,大多都是在对射的时候死掉的,进了防线之后这些家伙打不过我们,因为我们有霰弹枪。”
是啊,比起有坂式步枪,霰弹枪在战壕里与近距离可是管用多了,这东西甚至不需要瞄准,对着目标扣动扳机就行。
“你们还有霰弹枪吗。”
“我们差不多还有十支,不过组成一个战斗队跟着您是没问题的。”老凯斯实话实说。
马林从自己的亚空间拉了二十把M1897霰弹枪——这东西是东部人类王国的军用采购霰弹枪,其实也是马林这边换下来的二手货,虽然东西有些年头了,但这东西容易维护,而且比起之前的杠杆式霰弹枪,这把霰弹枪是马林这里第一种没有看手机切断装置的外置击锤的霰弹枪。
这东西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战壕战而准备的,射手们甚至可以在扣着扳机的同时反复拉动前护木,这把霰弹枪就能够在前护木完成一次移动的那一刻将一发霰弹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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