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人叫沈小酒,是外国人,华裔。”郑哥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是很厉害的人。”
这个之前他已经在车上听警察(也许还有一个法医)谈起过了。但是那个时候的感觉远没有自己现在这么震撼。
“厉害到什么程度?”有人问了一句。
“没有生死大仇的还是就此算了,别想着挽回面子什么的。家里人让我立刻滚蛋,出国去。”郑哥回答。“否则被她打死就是白死。如果不想出国,马上准备上人家大门去赔礼道歉,还要准备一笔钱来赔偿人家精神损失。起码百万级的赔偿。”
他这番话说的斩钉截铁,让周围听众情不自禁都倒吸一口冷气。
“怎么可能就这么收场……她可是……她杀了起码10个人吧?”八死四重伤,
“当然可以收场了,人家是合法持枪,正当自卫。别说打死10个人了,打死一百人都没事。这是自卫!事情估计就这么算了,不会上法院。你非要上诉也可以,人家最多多麻烦一点,花费几天时间里过过流程而已。反正这事已经被定了,这里不管是谁都翻不了天。想要翻天除非去首都,谁家能上首都有关系的?不,应该说上首都也没用,除非大长老出面翻案,否则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
“可是……我那兄弟呢?他可是被打死了啊!他没有武器的啊!”
“那是流弹误伤……”郑哥表情很难看,显然完全没料到是这么一个结果。“你可以索赔,但别指望她会坐牢。最多赔你三万五万的,有意思吗?估计赔钱简单,下一次她上门就杀你全家了!杀了你全家她照样拍拍屁股走人。”
他们曾经就让弱者如此绝望。但现在轮到他们作为弱者去感受绝望了。
“她有枪!她怎么可能合法持枪?”另外有人问。
“当然合法了,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可以持枪的。她应该挂上了某个科研机构,算是专职守护人员。所以是合法持枪!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持枪证,绝对合法。”郑哥说道。现在的他心头已经凉了半截,知道这次自己这群人是真的踢上铁板了。
不只是踢上铁板,而且这铁板上还有倒刺:事情还没完。他们自己觉得自己这边已经吃了足够大的亏,但刚才电话里很清楚的说明白了,对方还不肯罢休。这就是为什么家人要他要么立刻出国避一避,要么就得上门赔礼道歉外加赔款的缘故。
斗不过,惹不起,而且人家不肯就好就收……这事情还没结束呢!
“为什么这女人这么厉害?”有人就郁闷了。这么吊怎么不上天呢?
“据说她是某人的保镖。”郑哥说道。“她的雇主很厉害,而且愿意为她出头。”
保镖、管家、司机之类职业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被大人物当做家人看待。所以这些人物看似不起眼,但实际上真的动用起社会力量的时候,他们会等于大人物本身,非常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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