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味道倒是很有特色。”张成一边吃一边说道。
“印第安的烹饪技术。”汤玛士回答道。“我们的康恩先生在这方面很擅长。你瞧,亲爱的朋友,你的钱没有白花,这个助手值这个价格。”
助手是值这个价钱,但是……好吧,张成将吐槽的心情按捺下去。其实汤玛士这个人还不错,就是喜欢蹭小便宜罢了。奸商是奸商,但是也只是抬高价格的奸商,并非那种毫无下限,为了赚钱坑蒙拐骗无所不为的奸商。
张成注意到康恩将所有兔子内脏和毛皮都随意的丢弃了。
“这么做没事吧?”张成随口问了一句。
“当然绝对没问题。”汤玛士回答道。“你别看这里似乎很荒芜,但实际上还是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肉食动物的。这种东西,”他指了指那堆兔子的内脏。“在这里不会超过一个小时的时间。血腥味会迅速引来肉食者。别说这么个小东西了,就算是蛮羊也不会有任何区别……哪怕是整个尸体都能在几个小时内就被啃食殆尽,就剩下一堆骸骨而已。”
“蛮羊……蛮羊比人的体重还重吧?”张成来之前也是稍微了解一下狩猎的内容的。
“是啊,蛮羊都如此,更别说人了。”汤玛士耸耸肩。“看着这片旷野,我就会有一种本能的联想:曾经有很多人,以后也会有很多人,就这么孤零零的,无人知晓的死在这片旷野里。哈哈哈……”他大笑起来。“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想来这里打猎,危险而神秘,这才是适合男人的运动不是吗?”
不过这个“危险”,只是存在于理论上,存在于人类的感觉中。看着身后的摩托车,看着满载各种物资和助手的汽车,再联想到手中的猎枪,没人会真的认为这种狩猎有多危险。哪怕最糟糕的情况,那也可以通过车载的电话联系救援的。
而穿越就不是如此了。
简单而美味的兔肉午餐之后,他们在太阳最烈的中午休息了一个小时,然后继续驱车前进。虽然太阳有点毒辣,但是因为车速快的缘故,空气流动速度快,几乎感觉不到炎热。
下午两点左右,通过车载的点位系统获知,他们已经进入预定狩猎区的范围了。汤玛士站在车边,开始为预定的狩猎做最后的准备。和野兔那种小动物不同,狩猎大型猎物需要合适的大口径枪械。汤玛士为自己准备的是一把不知道型号,但是看着就很古朴的单发猎枪。而张成是一把满是现代化气息,带着瞄准镜的枪械。
“不管是野猪还是鹿还是蛮羊,总之遇到就可以猎杀。”汤玛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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