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哲学的问题。
在路明非看来,生命就是在每天早晨能呼吸到新鲜空气,能大口大口吃着豆浆包子油条。
他是个俗人,从小俗到大,唯一算得上高雅的地方,就是跟着陈雯雯在文学社读了许多欧美悲伤文学。
文明人都喜欢和别人讲道理,但他不,因为他是个俗人。
在苇名,是不会有人听你讲道理的,即使你说得天花乱坠,手舞足蹈像个小丑一样表演,也不会有人延缓出刀的速度。
暴力虽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但可以解决大多数问题。
刚才那个嚣张跋扈,在大街上都敢砍人的身材倍儿棒的女人,现在不也跪在地上一动不敢动吗?
命掌握在别人手里的感觉绝对不好受,那把冰凉笔直的钢刀就贴在美女的脖颈动脉处。
只要轻轻一划,她就能来一次此生仅有的体验。
路明非对此再熟悉不过了,经历过上千次死亡的他,更能明白那种从基因底层迸发的剧烈恐惧。
生物最基础的本能就是求生,这是改不掉的。
你感觉不到疼痛,没有被冰冷的刀锋切割过皮肤,不知道子弹射入胸膛是什么滋味,你当然就无所谓。
只有角色互换,施暴的人才会明白跪在地上求饶的那个人有多痛苦、多难受。
他并不想杀人,只是想让这个女人明白生命有多宝贵,那不是可以当做玩笑随意玩弄的东西。
路明非环视四周,这条路比较偏僻,来往的人很少,连个监控都没有。
这个女人应该是有目的地在这里蹲人。
摩托车上还有尼龙绳,正好,他把女人和摩托车绑在一起,取下了那个黑色的头盔。
披散的暗红色发丝乱糟糟地粘在女人的脸上,她似乎出了很多汗。
这无疑是一张美人的脸,只是她的表情有些扭曲。
美女咬着牙齿,恶狠狠地盯着路明非,仿佛想把他吃进肚子里。
“你为什么要砍我?”路明非问道。
美女盯着他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