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机场就是个巨大舞台,无数陌生人的悲欢离合都在这里汇集,所谓唱念做打,生旦净末丑,一日都演遍了。
“教授?”路明非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自己来纽约用的借口是,他要和自己的导师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来着。
“我导师先到了,他们那个学术会议召开前还有个私下的交流会,所以他先去了,和我不是一个航班。”路明非随口乱扯。
“可以啊!听起来你导师挺厉害的样子!看来我给你矫正口语的功夫没白费!”老唐或许是觉得自己在路明非成功入学这件事情上,功勋卓越,所以不自觉声音都大了些。
路明非对老唐竖起大拇指:“那肯定!多亏你了。”
“先不说这些事情了,你定的酒店在哪里,我先给你把东西放下,然后一块去吃饭!”老唐大手一挥,定下了今天的行程,“走走走,我知道一家味道特别好的餐馆!”
老唐这次是开着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过来的,看起来这辆雪佛兰也开了有些时间了,显得有陈旧,车轮和后挡风玻璃上有不少的泥点,也不知道老唐把车开到哪里去过。
老唐打开了雪佛兰的后备箱,帮着路明非把行李放了进去,又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两人一起上了车。
这辆雪佛兰虽然外面看着有点旧了,可是里面却出人意料的的整洁,谈不上什么布置,却也没有什么东西都往车上堆的杂乱,空调的出风口还夹着固体的空气清新剂,外壳的样式是个卡通毛熊,车里面弥漫着空气清新剂的香味。
“我不太喜欢车内空调的味道,每次闻到那种味道让我有点反胃,所以车里一直放着空气清新剂。”老唐给路明非解释说,“如果不是学了开车,我肯定是一上车就晕车的那种人。”
“嗯,我偶尔也会晕车,能理解那种感受。”路明非对老唐便是认同。
老唐开着雪佛兰,打开了车载音响,歌声慢慢在车厢里响起,他放的是一首很经典的英文老歌,。
IfyoumissthetrainI‘mon
YouwillknowthatIamgone
……
温柔的男声在车厢内慢慢唱着,吉他轻轻的拨弦,路明非也是听过这首经典的英文民谣的,他还在仕兰中学上高中的时候,就有人在班里放过这首歌,他对歌者温柔忧郁的旋律印象很深。
如今在异国他乡听见,忍不住就跟着轻轻的哼唱了起来。
“LordI‘mfivehundredmilesawayfromhome”
“Notashirtonmyback”
“Notapennytomyname”
“LordIcan‘tgoa-homethisa-way”
老唐也跟着轻唱了起来,两人有点跑调的歌声回荡在雪佛兰的小小车厢里,一直不曾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