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峰蹲在一边,开口就叫四爷‘主子’,“主子,您有所不知。再往前不到二十里,就是昌云县城。可重兵把守,许出不许进,我们也是没办法。因为村子就在不远处,总想着水退了,好回家去。所以,倒是大部分人都不曾离开。”
“从昌云县到京城,还有多远的路?你可曾听过?”四爷问道。
“五日!走五日即可到。”程峰眼里闪过一丝黯然,“两年前,爹娘带我去看大夫,回来的时候,钱花光了,我们是走着回来的。”
四爷和林雨桐对视一眼,那这可真不远。一对不怎么健壮的夫妻带着孩子赶路,只用了五天,这要是壮年人,早晚兼程,也就是三天的功夫。要是有快马,估计也就一天。
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公子,已经收拾好了。”刚才那小伙子去而复返,竟然是来给四爷复命的。
看来,乱世之中,大多数人都不算笨,知道抱强者的大腿。
四爷看了那小伙子一眼,“以后叫四爷。”
那小伙子受若惊,发现四爷没有那么可怕,就赶紧作揖,“小的王五,见过四爷。”
四爷起身,带着王五去了水边,叫他带人在水边挖坑,然后放进去木炭,净化一部分水。
林雨桐明白四爷的意思,两个人赶路,毕竟是有些势单力孤。若是真有几个人愿意跟随,只当是增加声势了。
她也没闲着,这地方不光是人急着上岸,就是一个小动物,也急着上岸呢。
林雨桐一箭过去,一只肥兔子就倒下来。紧接着,又有十几只田鼠,好几条蛇,最后,是一条大黑狗。
这些东西炖起来,熬成汤,也够他们吃一顿的了。
“叫人来处理,吃饭的时候不许挤,老人孩子妇人,都有份。”林雨桐吩咐了程峰一句,就不再管了。
程峰不喜欢这些人,但还是去了。
林雨桐理解他的心态,毕竟在他爹娘遭难的时候,没有人伸出援手。
但人就是这样,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
吃饭的时候,林雨桐和四爷都拒绝了,“我们上午吃了点干粮,能撑住。省一口算一口。”其实这样不干净的饭菜,四爷和林雨桐都吃不下去。
程峰倒是分到了一条兔腿。这是他这几天来吃的第一顿饭。
晚上的时候,林雨桐和四爷换着睡。程峰就躺在两人脚边的篝火边,睡的很沉。
天快亮的时候,四爷也醒了。林雨桐这才跟他低声道:“我问过程峰了,爹娘大哥他们,并没有在这里靠岸。”林家的人也没有。
四爷点点头,“沿路岔口多。不定漂到什么地方去了。咱们还是要尽快往京城赶的。”
等天亮了,林雨桐和四爷就已经准备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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