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疮疤,虽然没忘了疼,却也没好多少,跑到花园里摧残地精。雷古勒斯好歹性别为男而且不是宅男,性子里本就带了点好动的因子,况且明明知道事态的发展越来越不好,却没有插手的余地,也觉得气闷,索性扔下书本与西里斯一道了。
事实证明,地精虽然喜欢花园喜欢泥土,也能在泥土里打洞生存可是不代表它们喜欢被活埋。很有几只倒霉的地精被埋在装满泥土的盒子关了一整天——只余下脑袋露在外面活像被灌注在水泥柱子里,然后,兄弟俩见证了地精的行动力。
谁说地精又呆又傻,被抡晕之后就分不清方面找不回花园的?在被放出之后,它嗖地一声就不见了,据说,从那以后,布莱克家的花园里,在两位小少爷在家的时候,地精绝迹。该说地精的判断力非凡才是,趋利避害的本事已经深入骨髓了。
西里斯抬起的脑袋又趴了下去:“还真是没有……不对!”突然兴奋了起来,“咱们溜出去玩怎么样?”
“我们被警告过不能乱跑的。”
“啊?什么时候的事?”
“你忘了么?那年我们去德国看魁地奇世界杯……”
“得啦,那是因为那时候我们还年轻,现在我们已经长大啦,你不去我自己去啦!机会难得哟~”
那时候还年轻……雷古勒斯抽了,大哥你现在才十岁,也不老,挑眉:“你想去哪儿?”
“听说对角巷有很多好东西哦~”开始诱哄,“明年就能上学了,那时候肯定要到对角巷买东西的,我想先去看看,自己挑喜欢的宠物,嘿嘿~”
怪不得圣诞节的时候缠着放假回来的三位堂姐问东问西。
“你知道对角巷在哪儿么?”
“嗯!大力点头,只要找到破釜酒吧就行,但是好像要用到麻瓜的交通工具,但是我没有麻瓜的钱。所以,我打算用飞路粉。”
“你有飞路粉?家里好像不常用这东西的。”
“那个可以邮购的,我已经打听过邮购的方法,东西都买好了。”
连这个都准备好了,果然是很想出去的啊。盘算了一下,雷古勒斯非常爽快:“一起去吧。”
他老早就想去这个大名鼎鼎的地方瞧瞧了,只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现在西里斯提议,雷古勒斯的心思也活了起来。他一向挺有自知之明,如果是三年前,打死他也不会同意西里斯的,现在两人一个十岁一个八岁,算不上很小了,相当于小学三、四年级左右的学生,结伴去商业街,算不得什么太出格的事情。尤其这个商业街还是条综合街,里面还有文具店。雷古勒斯说服了自己,翻出自己的私房钱,与西里斯合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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