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该的第二种态度,则是在认出自己之后,仍然允许自己完成使命,然后纵返拓跋鲜卑去,如此也省得再伤脑筋。
那么裴该会不会不记旧恨,仍愿收录自己呢?这种可能性自然也是存在的,且在裴熊想来,以裴先生往日的性情来看,多半会这样做,那自己就比较烦难了,是留,是走,不便抉择。只是时移事易,裴先生原本身边就自己等数名奴仆,即便明知道是探子,也必须捏着鼻子倚重一二;如今他麾下强兵数万,仆佣也当成群,那还会瞧得上自己吗?
——裴熊就没考虑到,这世间如他这般力大的奴仆,实在凤毛麟角,不好找啊……
谁料想裴该直接就说了:“汝本我裴氏之奴,此前失散,暂依母家,犹有可说,今既归来,我不释放,又岂有返归之理啊?!”你不是自由之身,何去何从,哪儿能由你说了算?晋人是这种规矩,鲜卑只有更甚,把奴仆等若物品、财产,生杀由心,财产自己怎么可能有啥主动权了?
裴熊无言以对,只得俯首听命。
其实对裴该而言,他是真没有恨过裴熊。本来对方就是奉了石勒之命来监护自己的,自己小瞧了他,导致在渭滨遇险,彼时各为其主,何言怨恨?况且裴熊当日在渭滨岸上,完全有机会一箭把自己给射个透心凉的,即便一箭不成,三箭又如何?三箭不中,他箭袋里起码还有六七支箭呢吧!
倘若裴熊真欲留难,自己又岂能顺利脱身,更焉有今日啊?尤其裴熊第三箭是朝天射的,裴该心里明镜似的,此乃有意纵放。故此裴熊对自己实有恩惠,有恩不报,岂是君子?
从前不知道你在哪儿,故此无可答报。裴该甚至考虑过,倘若裴熊仍在羯军之中,则将来战阵相见,侥幸俘获,我都必然饶他一命,更何况他已然去投了拓跋呢。兼之人才难得,这能够把甄随一招抛掷出去的勇士,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啊,若得拓跋重用还则罢了,既然郁律当面不识,等若凡俗,我又岂能不留将下来,以为己用?
故此当即吩咐陶德,说你带裴熊下去,重新梳洗一番——把他那身皮衣脱下来,换穿中国装束,再散了辫子,改为束发。从此他就是我贴身护卫了。
陶德自然懵懂,却也不敢细问,只得领裴熊前往后帐,裴该这才召唤甄随、王泽等人进来。甄随一进帐就左右寻摸——那鲜卑人哪儿去啦?拱手询问裴该:“不知大都督如何处置那鲜卑人,可杀却了么?倒也有些可惜……”
裴该简单明了地回答道:“彼虽为鲜卑,却也是我家逃奴,今既得归,自然留下,安能杀却?”
当时律法,奴仆逃亡,逮回来是要处死的,但按照后世的说法,这属于“自诉案件”,而非“公诉案件”,倘若事主不究,则自可宽赦。就好比我丢了一样东西,被公安机关找回来了,则这东西是弃、是留,要不要提出一笔奖金来酬劳寻获人,权力在我,公、检、法没有强制执行某种判定的道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