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确证据显示,明知是伪钞而使用者,轻则死刑,重则抄家灭族,大量恶意使用伪钞者,视为伪造从业者,诛三族起步!
大楚帝国的法律,一向来都是这么严苛的,也别说什么大楚帝国的法律搞诛连不人道,法律就不是讲究人道的东西,讲究的是威慑力!
怎么说呢,任何一个法律制定者,制定法律的时候都不是为了惩罚犯法的人,而是为了让人们有所畏惧不去犯法!
人人都知道杀人要偿命,所以人不会随随便便去杀人。
如果人们知道杀人不需要偿命……那完蛋了,你在大街上,多看了某个大哥一眼,然后他二话不说就给你直接来一刀……连一句‘你凑啥’都懒得对你说……
同时,华夏地区家庭、宗族观念深入人心,有时候你威胁杀他是不管用,但是你威胁杀他全家,那么效果就好多了。
人们做一件事之前,是会去考虑代价的。
你把所有随地吐口痰的人逮住挨个罚款,屡教不改者送进监狱,不用几年,华夏大地都是宁愿把一口浓痰重新吞回去也不愿意随地吐痰的人!
违法行为也好,道德也好,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东西。
所以,人们是否会犯法,不能靠他们自觉,而是要靠法律威慑……所以你可以看到大楚帝国的众多法律里,动不动就是抄家灭族!
如此……在伪造这事,财务部的想法就是:你有胆子就造伪钞,不诛你九族算我输!
有了充分的防伪措施后,财务银行的不记名银票一经发出,财务银行是认票不认人的,哪怕是条狗拿着不记名银票来要兑换相应的金银,财务银行也会兑换给它……
同时为了保障银票的流通性以及其信用价值,大楚帝国的各地税收机构,在收税的时候也是收财务银行所发行的不记名银票的。
官方收税直接确保信用,同时又能随时前往当地财务银行兑换出来现金,因此大楚帝国财务银行里的不记名银票发行的效果还算不错。
而除了不记名银票外,还有记名银票,这个其实算是存款了,目前已经被存款账户的存折所逐步取代。
然后还有用于大额交易的支票,这种支票一般只给实力雄厚,在银行里存有备用金的的商家、个人使用,他们提前在银行里存入一定资金,然后获得有防伪技术的支票本,然后商人给他人开出支票,收票人再去固定银行兑换,银行查阅了出票人的银行账户有足够资金后,再进行划扣兑付。
而值得质疑的是,上述的所有金融类业务,除了不记名银票属于全国流通外,其他业务基本都局限于在开户行。
比如存款、记名支票只能在开户行里取出或兑换。
某种程度上来说,每一家财务银行里的分行,实际上都是独立运营的……没办法,这年头的信息交流太过缓慢,银行没办法及时的通报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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