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好些人看着,姗姗哪里绷得住,赶紧的把脸埋在他的臂弯里,甚至拿手盖着,兰庭低头瞧她那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样子,不由得发笑。
“不许笑。”姗姗瞪了他一眼,都怪他非要把她的高跟鞋扔掉。
那双鞋子她可喜欢了,是她最近的最爱,结果就这么没了!
她抱怨出声,兰庭不以为然:“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给你买一双新的最爱。”
一路上的各色目光他视若无睹,高大挺拔的青年直接将她抱到手机卖场的楼上女性服饰区,他对女性牌子认知不多,但姗姗平时爱穿的几个牌子他还是记得住的。
直接将她抱着大步流星的来到鞋店,将她放在鞋店供顾客试鞋坐的小沙发上,他起身去给她找鞋子,一双一双的放在她的脚下。
“看看喜欢哪一双?”
“你觉得哪一双好看啊?”姗姗套上一双鞋子起身,拉着他将所有的鞋子都瞄了一眼,看上一款最新推出的新款,精致的细碎小水晶很是夺人眼球,就是颜色太红了。
那种红,像是女人结婚时候穿的,一般人驾驭不住。
鞋跟是恨天高,好几个女孩子想要试,最后都打消了念头。
姗姗穿着走了几圈,她经常跳芭蕾舞,踮起脚尖比高跟鞋还高,所以即便是恨天高对她而言也毫无压力,她主要觉得颜色太艳了,可是又爱不释手。
正想问兰庭的意见,结果他已经抽出卡,买了单。
姗姗:“…………”
她踩着恨天高摇曳生姿的朝他走过去:“我还没有选好呢,你怎么就买单了?”
“好看!”
兰庭给她两个字,看看时间,说:“走了,去买手机,我有点饿。”
“真的好看吗?”她又走了两圈,又在他面前转了一圈,心情特别好,本来很犹豫的事情现在尘埃落定,不需要再纠结了。
“相信我的眼光!”
兰庭看她的表情便知道她爱不释手,每次陪她逛街都是这样,她有选择困难症,他不给她定夺,她能一直纠结下去,到最后便打消了买的念头。
“好吧,我就相信你一次,其实我自己也觉得好看,越看越好看。”
美死啦~~~大红大紫,肯定预示着她未来的全球巡演万事大吉!
姗姗容颜焕发,主动搂住他的手臂,依偎在他的怀里,全然不是一个小时前那个患得患失情绪低落的女孩子,她伸手摸了摸他的肚子,扁扁的:“你没吃饭吗?”
“从听到你生病之后,就没吃过东西!”
“啊?你怎么不早说?”姗姗立刻拉着他离开,还逛什么手机卖场?垫饱她男人的肚子要紧,她想去附近找一家饭店,兰庭却想去超市买菜回家做。
平日里应酬在外面吃得多,吃得很不感冒,闲暇的时候只想吃些家常小菜。
“你不是饿吗?回家做哪里来得及?我给家里打电话,我们回我家吃啦,等我们到家,家里的厨师肯定已经把饭菜都做好了,保证都是你爱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