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安局。审讯室。
赵队长、王队长,坐在审讯桌前。
对面,则是逮着银镯子的林元。
“姓名!”
赵队长语气冰冷,威严审问道。
“林元。”
“年龄!”
“24!”
“你知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
此话一出,林元立刻大喊:“冤枉啊,我比窦娥还冤啊!”
嘭!
王河队长重重一拍桌子,震动整个审讯室。
“给我老实点!都进局子了,还想逃避法网吗?”
“呃!”
林元卡壳了。
自己冤枉吗?
很冤、非常冤。
因为诱拐未成年少女不是自己干的,而是原身干的。
自己刚刚穿越就被抓,这能不冤吗?
然而……
穿越这个借口,能说出来吗?
不能!!!
此时此刻,林元那叫一个憋屈啊,简直欲哭无泪。
但事已至此,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根据原身的记忆,林元在脑海中快速思索了一下,随后沉声道:
“根据东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照上述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我要见律师!”
赵队长:“???”
王队长:“???”
这家伙居然还懂法律?
你说你这么聪明,为什么不好好走正道,反而要去干诱拐未成年儿童的坏事呢?
“答应他!”
耳麦里传来局长的命令。
现在人证物证俱在,无论嫌犯怎么拖延,都将是白费力气。
“林元!”
收到局长命令,赵队长严肃开口:“根据相关法律,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你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如果你没钱请律师,我方可以为你联系免费的法律援助人士。”
“我自己请!”
“来人,给他一部手机,让他联系律师!”
此时。
单向玻璃背后。观察室。
两名“受害者”在父母与李会长的陪同下,指认嫌犯。
“陈嫣然,是他吗?”
“是!”
“晓晓,里面坐着的是林叔叔吗?”
“是呀,他是林叔叔。林叔叔是好人,你们别抓他。”
小萝莉脆生生地说道。
可惜,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好不好人的问题了,这是违法犯罪的问题。
哪怕受害者家属,不起诉嫌犯。
作为工安机关也会将材料,交给检察机关,然后由检察机关发起公诉。
也就是说:
林元完蛋了!
哪怕张三律师来辩护,也无济于事。
……
一个小时后。
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驱车来到工安局。随后在局内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进入审讯室。
“你好,林先生。我是君弘律师事务所的郑文杰律师。受你本人的委托,我将作为你的代理律师,全程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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